沈修亦感受到手心的柔軟,臉色猛地一變,喉頭劇烈的上下滾動了幾下。
快速的將手抽了回來。
繼續扶著她往家走。
“你喝醉了!走,回家!”
抓著她肩膀的手,卻不自覺的握緊了。
手心裡還殘留著剛才的那絲觸感。
沈修亦竟然感覺自己心,慌了。
現在已經是78年的春天了,蘇燕妮的通知書下來的時候,是在過年前夕。
她也已經跟廠子里正式提出了辭職的申請,因為她要去上大學了。廠裡也已經批下來了。
明天她就不用再來了。
今天也算是她最後一天在這裡工作。
下午下班的時候,不少人不論真心還是假意,全都來跟她道別。
特別是李衛紅,眼眶都紅紅的,拉著她的手,非常的不捨。
“燕妮,以後我就見不到你了!”
說著,還狠狠地抹了一下眼淚。
蘇燕妮笑著抓住她的手。
“瞎說什麼呢,我只是去上學了,還是在京市,等你有空了,我們還能見面呢!”
李衛紅眼中帶淚的笑著點點頭。
當她推著車子,走出大門的時候,特意往車棚的位置望了一眼。
沈修亦的車子已經不在了,看來他已經走了。
本來還想跟他道個別,看來,沒機會了。
有些失望的推著車子往外走。
路過那個當時和沈修亦相撞的衚衕口,她突然愣了一下。
還以為自己眼花了,使勁揉了揉眼睛。
她沒看錯,真的是沈修亦的腳踏車在那裡停著!
可是他人呢?
正當她疑惑地四處觀望的時候,背後突然傳來一道好聽的聲音。
“看什麼呢?”
蘇燕妮猛地回頭,正對上沈修亦那雙好看的眼睛。
心猛然一慌。
“沒,沒看什麼.....”
她的話音剛落,就看到沈修亦那雙修長的手伸到了她的面前,他的手裡還拿著一盒新的磁帶。
蘇燕妮一愣。
“這是....”
她接過一看,竟然是很難買到的鄧美君的磁帶!
這個磁帶是由港都的唱片公司發行的,國內很難買到!只要有,那幾乎就是搶手貨!
她有些驚訝。
“你從哪裡弄到的?”
沈修亦抿了抿唇。
“託人從南方弄到的!”
蘇燕妮看了看這盒磁帶。
“你....送我的!”
“嗯!”
沈修亦點點頭。
“不知道你喜不喜歡!”
蘇燕妮趕緊點頭。
“喜歡,我非常喜歡!謝謝你!”
她握緊了磁帶。
“那就好!
說完,他推了車子,騎上就走了。
蘇燕妮看著他離開之後,才又將那盒磁帶給拿了出來。
雖然在現代,電腦,IPAD,手機,智慧音箱什麼都有,這樣的磁帶早就被市場淘汰。
可是此時,在她心裡,卻覺得沒有任何東西能比得上它。
它是珍貴的,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
因為,是他送的!
蘇燕妮去上了大學以後,因為課業的問題,也變得非常的忙,不過她只要有時間就會去沈修亦下班的路上去堵他。
剛開始,沈修亦不怎麼理她。
後來次數多了,蘇燕妮就發現,他也不是不想理她,只是某一個時刻,會出現一些很糾結的神色。
有不解,有厭惡,也有歡喜。
當然,歡喜的次數多。
每每都被他壓抑著。
蘇燕妮大概也能想到是為什麼。
畢竟哪個人能理解她這一生中,其實是個原主互換了兩次。
人還是這個人,可是在某些時刻,說話做事卻完全是兩個人。
原主對他做的那些事,不讓人厭惡才怪。
但是現在不是跟他解釋的好時候。
英語大賽前夜,蘇燕妮又一次截住了他。
“沈修亦,明天我要去參加英語大賽,你來接我好不好?”
沈修亦微微蹙了蹙眉。
“我明天還要上班!而且......你參加大賽,跟我有什麼關係.....”
蘇燕妮眼睛閃了閃,她猛地踮起腳,在他的臉頰上蜻蜓點水一樣落下一個吻。
“現在有關係了吧?”
看著沈修亦微紅的臉頰,她忍不住抿嘴笑。
“再說,我喜歡你,但是我爸媽要給我介紹物件了!你如果不想我嫁給別人,明天就來接我!”
說完,她轉身就走了。
沈修亦愣在原地,看著她遠去的背影,臉上的表情變換了好幾次。
聽她說喜歡他的時候,他的心猛地提了起來。
還不等他高興,又聽她說要嫁給別人。
就像一個心猛地提起又狠狠地落下,弄得他整個胸腔悶悶的疼。
握著腳踏車把的手指也不自覺得攥緊了。
回家的時候,蘇燕妮還順手收拾了一群想暗害她的人。
那些人是外國語學院的徐穎找來的。
想威脅她退出比賽??
那就正好試試她最近練習的結果。
飛快的收拾完這群人,她聽到腦海裡系統的提示音,叮咚,叮咚的響個不停。
武力值,體力值都在增加。
她笑著拍拍手,心情大好的騎上腳踏車就回家了。
到家以後,毛蛋才幽幽的從她的腦海中飄出來。
“宿主,如今你各項技能提升的都很快,如果你能完成第二個任務,在英語大賽中獲得第一名,就能得到我的驚喜大禮包了!”
這也就是為什麼蘇燕妮這麼重視這次比賽的原因。
她必須要的第一,因為這個驚喜大禮包中,不止有現金獎勵,還有一個新的技能書和生命值獎勵。
她可不希望自己早早地就英年早逝了。
而生命值她也問過毛蛋了,目前只能透過做任務來增加。
又鍛鍊了一陣身體,才躺到了床上,臨睡著前,她還在想著,不知道明天沈修亦會不會來接自己!
第二天,她起了個大早,跟學校的同學一起去了外國語學院參加比賽。
因為她是以英語全國第一的好成績考進平大的,所以在整個京市她蘇燕妮的名聲還是很響亮的。
很多人都知道她,更別說她們學校的人了,都以平大有蘇燕妮而自豪。
當初,如果不是為了確保自己必須考上平大,她也不至於這麼拼,早知道英語成績就少考幾分了,這樣就不會這麼招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