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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章 夢魘(2)

計劃生育很快開放了,媽媽拼了一條命,生下來弟弟。

媽媽很喜歡弟弟。

她也很喜歡弟弟。

弟弟從未捱過打。

媽媽說,教她的時候初為人母,脾氣暴躁,用錯了方法,現在不會再犯一樣的錯了。

她認為媽媽說的對,弟弟不能捱打,即使爸爸生氣打他的時候她也用身子護著。

爸爸也開始有動力了,可是年紀大了,能力卻不大,並沒有多少公司要他。

爸爸只能選擇那些烈日底下的高空工作,因為這樣他才能掙的多。

她上初中了,媽媽說在哪讀都一樣,她就進了那個離家近但並不好的學校。

她考上重點高中了,媽媽很開心,在所有親戚面前都炫耀了個遍。

同一年,弟弟上小學了。

她和媽媽說,環境很重要,一定要上一個好一點的學校。

爸爸媽媽二話不說,把弟弟送進了最貴的貴族學校,即使他們負擔的很吃力。

她考上大學了,媽媽很開心,她也很開心,她終於可以離開家了。

媽媽每天都會打電話,讓她考會計證、教師資格證等等。

媽媽會發來影片,清華大學某學生四年考了上百個證。

原來不是離開家裡就會快樂。

她每天都讓自己忙起來,發傳單、做推銷、做家教、當輔導機構老師、服務員、進場擰螺絲。

大學畢業了,她來到了離家更遠的城市,兩千公里,回家坐高鐵都要5個小時。

媽媽說,某家的孩子在外掙錢月入兩萬,某家的孩子雖然才高中畢業,但年入二十萬。

她看著自己手裡僅5000的工資條,手機裡顯示的房屋待繳金額2000元。

她沉默了。

錢真的這麼好掙嗎?

她只能為了工作,犧牲自己,犧牲時間。

她電腦前一坐就是十幾個小時,咖啡泡麵是續命的。

咖啡是公司順的,泡麵是某多多批發的。

忽然,房間門被開啟,房東擰著鼻子走了進來,打斷了慕思思的思緒。

“小姑娘,你怎麼都不打掃一下,臭死了。你上個月的租金還沒有交呢!”

哦~

原來是房東來催交租的。

慕思思看著房東上前推了她的屍體一下,沒動。

房東不耐煩的把她翻過來:“醒醒,該交房租了。”

“啊!”房東尖叫一聲,跌坐在地上。

半小時後,警察在小區里拉起了警戒線。

慕思思看到法醫把檢查她的屍體。

房東在跟警察做著筆錄。

那個全是媽媽未讀訊息的手機被警察作為證據保留了起來。

慕思思跟著自己的身體進了停屍房。

第二天,爸爸媽媽都到了,弟弟沒有來。

他們怕嚇到弟弟。

媽媽哭暈了過去,爸爸的情緒倒是很穩定,像是死了一個無關緊要的。

後面爸爸從警察那裡瞭解了她的死因。

長期加班導致的心衰竭。

爸爸帶著媽媽一起跑到公司去鬧,要求賠償。

公司為了減少影響,打算私了,願意賠償20萬。

但是爸爸不肯退讓,決定打官司,控訴公司加班的行為。

農村出來的兩個人,沒有什麼人脈,只能透過網路進行哭訴。

很快便有好心人出來幫他們,幫他們立了案,幫他們找到了律師。

他們打著“賠我寶貝女兒”的名號,卻忘記了他們的寶貝女兒孤零零的躺在停屍房。

最後成功勝訴了,公司賠償七十六萬元整。

雖然沒有達到他們想要的一百萬,但是也比之前二十萬多很多。

律師勸他們見好就收,他們也乖巧的聽了,拿著公司賠款,把燒成灰的她帶回了老家。

爸爸給她隨便找了一塊地,將她的骨灰放了進去。

媽媽在旁邊哭了又哭。

媽媽說:你弟弟以後怎麼辦?等他長大我們就老了,我們沒有能力幫扶他,原本還指望你幫扶著點,沒想到你就這樣走了。

媽媽說:你走了,以後我老了,誰來照顧我?

爸爸媽媽把她隨便埋在了一個地方,堆了一個看不太出來的墳堆,連塊墓碑都沒有。

因為他們說,枉死之人不能立碑,會影響家族的運勢。

慕思思跟著爸爸媽媽回到家裡,他們生活依然照舊,似乎什麼都沒有變。

只有弟弟會問,姐姐今年暑假都不回來,寒假會回來嗎?

媽媽雲淡風輕的回一句,她自由了,再也不會回來了。

慕思思看著家裡人用賠款給新家做了裝修。

很漂亮,三室兩廳兩衛,爸爸媽媽一間房,弟弟一間房,還有一間給弟弟做了書房。

多年之後,弟弟功成名就,他已經知道姐姐的事情。

他和爸爸媽媽吵架啦,他找到了慕思思埋骨灰的地方。

可是那個不太明顯的墳堆早就被風夷為平地。

他找了好久好久,都沒有找到。

他決定回家找姐姐的東西,給姐姐做個衣冠冢。

可是爸爸媽媽早就在多年以前,把有關她的一切,都從家裡銷燬了。

弟弟好像也發現了這件事情,和爸爸媽媽大吵了一架,離開了他們,去了姐姐曾經生活過的城市去發展。

家裡的一切他都沒有帶走,就帶著那雙姐姐曾經給他買的拖鞋。

慕思思記得那雙拖鞋,那是大學第一個寒假,她回家過年,家裡卻沒有一雙她的拖鞋。

於是她用自己兼職掙的錢給自己買了一雙白白淨淨的白兔防水棉拖。

白白淨淨是她所喜歡的,她希望它不要弄髒。

防水是因為她要幹活,必須買防水的,否則進水了她就沒有換洗的。

弟弟看見了,特別喜歡。

老是湊過來和她說:姐姐,你的鞋子好可愛,和你一樣,都讓我好喜歡。

她立馬下單了一雙一摸一樣的送給了弟弟。

跟他說:你和我穿一樣的,以後我走丟了,你只要穿著它,就可以找到我了。

她記得那雙拖鞋弟弟一直穿著,至少她在家的時候,他都一直穿著拖鞋跟著她。

幾十年了,弟弟仍然保留著那雙鞋子。

他穿不下了,就抱著它走姐姐走過路,呼吸姐姐呼吸過的空氣。

爸爸媽媽給他打電話,跟他說:外面不安全,快點回家吧!

弟弟每次都會應著,掛完電話後默默的掉眼淚。

嘴裡默默唸著:姐姐在外面也不安全啊,可是她為什麼不能回家?

不論爸爸媽媽怎麼催,弟弟都沒有結婚。

他說:姐姐喜歡自由,她喜歡一望無際的大海,喜歡可以策馬狂奔的草原,喜歡浪漫的巴黎鐵塔,喜歡……好像除了家,她哪都喜歡。

爸爸媽媽老了,弟弟大學畢業他們就已經六十多了。

催了幾年也催不動了,弟弟把他們送進了養老院,交滿了三十年的養老費,足夠他們在裡面呆到去世。

弟弟切斷了和爸爸媽媽的聯絡,帶著一雙拖鞋做了旅遊博主。

他真的做到了一輩子不結婚,一輩子都在路途中。

在他年老時,回到了埋她骨灰地方。

把所有的遺產分給了一對感情很好的姐弟。

讓他們在他死後把骨灰撒在這裡。

他說:哪怕只要有一粒骨灰和姐姐的相接觸,他都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