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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論罪

上回說到虎痴因不服秀洲區派出所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起訴犯罪嫌疑人,於是決定親自到秀洲區派出所走一趟,與他們交涉。

車到途中,見有文化用品店,虎痴下車,進店,問:“老闆,能做錦旗嗎?”

店老闆是個女的,40來歲,略見豐腴的身子,流露出精明能幹的氣質,滿臉堆笑道:“噢!帥哥啊!來來來,錦旗怎麼不能做呢?本店錦旗質量好,價格低,保你滿意!是現做還是明天拿?”

虎痴說:“現做的,越快越好!”

老闆娘說:“沒問題,不用半小時就可以給你搞定,用料好一點,還是一般的?”

虎痴問:“料好點的多少價?一般的又多少價?”

老闆娘說:“一般的急用,168元,料好點的,220元。”

虎痴說:“那就一般吧!可以微信支付嗎?”

老闆娘笑道:“當然可以,這裡有微信收款碼。”一邊指了指櫃檯上的收款碼。

虎痴付了168元后,老闆娘問:“帥哥,錦旗給誰呢?”

虎痴道:“給秀洲區派出所。”

老闆娘忽然抬頭,看著虎痴,道:“給派出所啊?街道的?”

虎痴道:“是啊!他們辦案迅速,公平正義,所以送一面錦旗給他們。”

老闆娘笑道:“帥哥可能有後臺吧?所以他們這麼上心。呵呵~”

虎痴道:“難道他們平時對老百姓不上心?”

老闆娘笑而不答。問:“正文寫什麼字?”

虎痴道:“正文就寫——盡心盡職,為民解憂!”

老闆娘問:“落款呢?”

虎痴道:“落款就寫溫嶺市蔡虎痴敬贈!時間寫今天”

老闆娘彷彿若有若所悟道:“原來帥哥是外地人啊!難怪——”

果然不多時,錦旗已製作完成。

虎痴拿了錦旗回到車上,他從老闆娘的對話與神色中已猜出,秀洲區派出所在老百姓中口碑不是很好。

到了秀洲區中心,虎痴搜尋秀洲區派出所時,卻發現原來秀洲區管轄範圍內有六個派出所。以前對方只說秀洲區派出所,以為就一個派出所的。於是虎痴撥通了上午打他電話的民警。

“喂!您好,派出所嗎?我是虎痴。”

“是的。有什麼事嗎?”對方問。

“我做了一面錦旗送給你們,不知道你們派出所在哪個路上?”

“噢!我們是新城派出所。 位於新城街道聚賢路333號。”

“好的。謝謝!”虎痴掛了手機。

車子來到新城派出所,停好車後,虎痴拿著錦旗往派出所走去。

新城派出所規模還算可以,前排門面房有11間,5層樓。側排有附屬用房。

門口上方藍色的門楣上,中間是個警徽,左邊正楷警察,右邊是英文POLICE,大有古代衙門縣太爺的“明鏡高懸”的樣子。

虎痴欲進派出所,被門衛給攔住,問找誰?虎痴說:“找你們所長。”

門衛問:“聯絡過嗎?”

虎痴說:“沒有!”

門衛說:“那不能進。要不你先打我們所長電話。”

虎痴說:“我沒有他電話啊。”

門衛一副兇巴巴的神色道:“那你趕緊離開!”

虎痴問:“難道沒有所長的電話,就不給進?”

門衛道:“這是所裡規定!”

虎痴道:“難道我們老百姓送一面錦旗給你們所裡,也要所長同意?”

門衛忙堆笑道:“送錦旗的啊?那你怎麼不早說?”

虎痴笑道:“你一直沒問我幹什麼的啊?”

門衛忙撥通所長電話,說:“王所,有一位百姓送錦旗來了。要不要讓他進來?”

傳來所長的話音:“噢!你就他稍等一下,我過來接他。”

門衛忙跟虎痴笑道:“朋友,讓你稍等一下,我們王所親自來接你進去。”

虎痴道:“謝謝!”心想幸虧自己機靈,做了一面錦旗,否則連派出所的門都不讓進,正應了那麼一句古話。

不一會,一位大腹便便,滿臉堆笑的中年男,快速的走了過來。

“王所,這位就是送錦旗的人。”門衛指了指虎痴,然後必敬必恭的對中年男道。

“進來吧!到我辦公室坐坐!”王所招呼虎痴道。

“謝王所!”虎痴拿著錦旗跟王所進去。

王所長的辦公室挺大的,有一間主辦公室,還有一個副間。王所叫虎痴坐,一位服務員泡了茶葉端給虎痴。

王所長問虎痴:“聽說你送我們所裡一面錦旗?是哪個案子給辦的?”

虎痴把錦旗開啟給王所看,只見上面寫著:

秀洲區新城街道派出所

盡心盡職 為民解憂

溫嶺市蔡虎痴 敬贈

二〇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虎痴這時才發現原來這老闆娘知道送給新城派出所,這倒奇怪,虎痴自己當時都不知道是新城派出所的,以為是秀洲區派出所。仔細回憶老闆娘當時是問過一句“給派出所啊?街道的?”虎痴隨口答是的。原來街道派出所就指新城街道派出所了,幸虧老闆娘機靈,否則今天送的臺頭不對,就倒牌子了。

王所長接過錦旗,非常高興,嘴裡卻說:“朋友,你也太客氣了!我們辦案為百姓是份裡的事。”

虎痴道:“我們是外地人,此番旅遊到貴地,我的朋友青萍受到他人的下毒,欲行不軌,犯罪嫌疑人目前拘留在貴所,我想了解一下情況。”

王所長聞言,馬上沒了笑容,道:“原來是劉某的非法持有毒品罪案啊。這案件會有些棘手的,劉某是市國稅局職工,他的舅舅是市人大主任。沒想到這小子不走正道。”

虎痴道:“王所,我個人認為犯罪嫌疑人不僅是非法持有毒品罪,還應該有強行未遂罪與故意傷害罪的要素。您說呢?”

王所道:“這案件具體我不怎麼清楚,是本單位潘信警員在辦,我把他叫來問問。”

虎痴道:“謝謝王所。”

王所長道:“不客氣!”

王所長撥通了潘信的手機,叫他來辦公室一躺。

過一會兒,一位年輕英俊的警員來到所長辦公室。

“所長,找我有何指示?”

“小潘啊,這位是受害人青萍的朋友,送了錦旗給本所,想了解一下本案的情況。”所長說。

“噢!你好,青萍的朋友啊?此案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是犯罪嫌疑人劉某他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三唑侖在他單位宿舍被查獲,所以本案將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移交市公安局進一步審理。”

虎痴問道:“謝謝!你說已在劉某單位查獲三唑侖毒品,那麼請問毒品來源查清了嗎?”

潘信警員道:“據犯罪嫌疑人初步交代是網上買的。”

虎痴問:“那麼你們這次查獲的三唑侖是他第幾次網購?”

潘警員道:“這個我們還沒全面掌握。”

虎痴道:“這一點你們應該要深挖,從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來看,這次絕不是第一次,應該是屢犯,所以你們應該檢視他的所有購物網站的所有毒品購買記錄。詳細核實每一顆毒品的去向。甚至還有可能涉及到一個犯罪團伙的問題。”

潘警員說:“這不是我們的管轄範圍,應該由市公安局去補充偵查。”

虎痴道:“這工作你們基層也可以做好的。另外我覺得犯罪嫌疑人還應該有強行未遂的罪名。因為《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徵與處罰原則。

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個構成要件或特徵也是與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態相區分的標誌:

第一,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這與犯罪預備相區別;從喝酒下藥,到開房、同床,到脫衣的行為就已經著手實行了。

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來,這與犯罪既遂相區別;

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態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導致的,這與犯罪中止相區別。本案犯罪嫌疑人已經實施強暴行為,是因為酒店人員的報警與你們警方的及時介入,而導致犯罪嫌疑人行為的中止,而不是他自動放棄。

所以符合強性未遂的主客觀條件。你說是不是的?”

潘警員說:“要給犯罪嫌疑人定性,要有事實依據,我們不能憑推測就給人家定罪。”

虎痴道:“是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你們辦案的宗旨。我的朋友受犯罪嫌疑人設計,超市有影片記錄,酒吧我也相信有影片記錄,賓館前臺更有開房影片記錄,這些你們都掌握了嗎?”

潘警員道:“部分影片記錄已留取。具體等公安局去偵查。”

虎痴道:“雖然偵查工作最後由公安局來做,但作為基層司法部門,也有義務蒐集整理犯罪嫌疑人犯罪證據啊!”

王所道:“小潘,虎痴說的不是沒有道理,我們基層單位也應該儘可能多地收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證據,為市公安局的偵查提供便利,這也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啊!”

潘警員紅著臉說:“謝所長教誨,我以後一定注意!”

虎痴說:“除了這兩樣罪名後,我個人認為還應該有故意傷害罪。因為故意傷害罪的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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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罪的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構成本罪。本案犯罪嫌疑人已具備責任能力。

2、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這不用說犯罪嫌疑人已侵犯了青萍的身體權與健康權。

3、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這一點也無可懷疑吧!你們可以調取酒吧與賓館的開房影片記錄。

4、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這一點醫院的化驗單與其他檢測報告都足以證明。

所以本案犯罪嫌疑人還同時具備了故意傷害罪的所有條件。”

王所長仔細看了一眼虎痴,道:“朋友,你的身份是——”

虎痴道:“本人普通老百姓。”

王所長笑笑道:“真人不露相。我看朋友也應該是行業高人吧?若有得罪處,還望高抬貴手。”

虎痴笑道:“王所言重了。我只是對法律知識略有所知而已。本案劉某若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刑,最多可判個三年左右有期徒刑,以強行未遂罪,可判三年左右有期徒刑,以故意傷害罪也可判三年左右有期徒刑。多罪並罰,至少可判七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吧?如果該犯罪嫌疑人還有其他下藥強暴證據的話,至少可以判十年以上。潘警員,你說我判的對不對?”

潘信滿頭大汗道:“是的。若證據具足,是可以這麼判。具體由公安局、檢察院與法院來定了。”

虎痴道:“雖然,犯罪嫌疑人的最後定案,當然由多部門共同完成,但作為此案最初介入的貴所,我想如果收集到更多的證據,以更合適的罪名移交公安局,是不是一來減輕公安局的負擔,二來也獲得他們的好感?”

王所長對潘信警員斥道:“你按虎痴他的要求去做!我們要做到秉公執法,為人民服務!”

虎痴對王所抱拳道:“謝謝王所!那我就放心了,我先告辭,不打擾你了。”

然後跟潘信警員道:“小兄弟,這事情也得辛苦你了。就算對方有後臺,也不用怕他,不是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

潘警員低著頭道:“是!是!”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