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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從軍之路和家鄉士改

第5章從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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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一年,南閩省委下達檔案,要求各縣市挑選一批在校高中生進疆工作。興化中學高中在校生在共青團咼,校學生會主席,興化縣學聯主席郊尾鎮貧農子弟吳文兄的帶領下,踴躍報名,經過嚴格政審,獲准了吳文光,黃麗霞三十六人為興化中學赴新疆在校啟中生。五一年五月十八日到福州集中,全省有一千餘人,二十一日從福州出發去新疆。中途在西安停了三天,正式宣佈參軍。分配到各地部隊的人㇏,並由部隊率領,行軍去新疆。七月初到達新疆陸軍六軍駐地,在那裡接受新兵訓練,訓練結束後,吳文兄,黃麗霞等六人被分配到六軍直屬教導團當文化教員。不久吳文光和黃麗霞成為戀人,並於一九五四年結婚,成為革命伴侶。

黃文培的妹妹黃清霞五一年也想參軍,她回家徵求父母意見。父母因她哥哥和妹妹卻已參軍,家中只剩下她一個兒女。不同意她去新疆參軍。她就留在興化參加了土改工作隊。

黃理常和夫人鄧佩荷在豐亭學士參加了土改。由於他們沒有田地,住在教會蓋的三間二層樓的土樓房裡。主要收入是_他們夫妻行醫的收入。所以土改給他們評的身份是自由職業。並在教會蓋的土樓房分給他居住。還分了一分田給他們當自留地種菜。黃理德是住在興化村三角埕。但是他的田地是在興太鄉西林村南山組。南山的田地貧乏,五畝地相當於三角埕的一畝地的收成。黃理德家有夫妻,兒子,兒媳婦,及兩個孫子女。六口人,種南山的十畝田。其中五畝是黃理德的,五畝分給黃理常的。近二十年都是黃理德一家在耕種。所以士改時在這十畝貧田都算是黃理德的。十畝貧田六口人,士改時評為中農。

三十年前分家時,黃理常是跟黃理德一口鍋吃飯的。後來他長大外出養蜂。傳教,結婚,生兒育女。但不在家中居住,而住地離興太有八十餘里。黃理德收成時把收的穀子分成兩堆自已一堆,黃理常一堆。到了春季,黃理德的那堆穀子吃完了,又把黃理常的這谷也吃光。實際上這十畝地是黃理德種和用。黃理常早就對他哥哥說,這田你種,你收,我不分你的收成。黃理德蓋房子時,黃埋常還把他養的幾十箱蜜峰全部賣掉。所賣的錢全部給黃理德蓋房子用。所以說黃理常從來沒有回家拿過一斤糧食。黃理德每年下山去看黃理常,也只帶著幾斤稻田地養的小魚的魚乾,山裡釆的山果乾。從沒挑過糧食給黃理常。

後來,黃理常回到興太又去參加了一次士改。這次是在興太村三角埕參加的土改。分到了三角埕商店的一間房子。這間房子租給供銷社當商店的店面。士改工作隊算成黃理常有五畝田,按三角埕的五畝良田算,可以評為地主。但黃理常家有夫妻,四個兒女,媳婦,和孫子黃海,八口人,每人平均也沒有多少田。更何況南山的五畝田只相當於三角埕一畝良田的收成。而且這五畝田已經參加了黃理德計程車改評成份,而且三角埕沒有分田給黃理德。所以後來又說算小士地出租者,不久又說以豐亭鎮士改評的為準。不右興太生活,也沒有實際的田地,興太鄉評的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