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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開始唱!

“嗚哈~”

伸直了腰幾聲咔咔響傳來,每日咔咔聲完成,愛莉希雅也模糊不清的坐起身來打了一股哈氣。

李維斯帶著校服進到了隔壁的沖涼房更換。

兩人出來的時間幾乎一致,又同時的打起哈欠,伸直懶腰。

痕此時也捂著嘴開啟門,走了出去。

“早×3”

三人各自去幹自己的事情了,洗漱完以後,李維斯拿起自己的手機看了看今天日曆,原本迷迷糊糊的眼神突然瞪大雙眼,不敢置信的看著。

原本在各自做各自的事情的剩餘兩人突然發現二樓上面傳來極為亮眼的綠色熒光。

都以為是著火了,立馬衝到二樓,只見李維斯在房間裡面拿著手機,像極了某品牌的尖銳飲料上那小人在舞動一樣。

身後綠色熒光向外閃著光,不知道的,還以為在開party呢。

而此時,對面的鄰居也無語的看著那綠色熒光。

“Shift”

走到了學校,上課的時候,李維斯完全沒有聽全,就是趴在那裡睡覺。

周圍的同學見到也不管,畢竟老師都不管了,那自己多管閒事幹什麼?

但老師不管的主要原因是裡維斯太逆天了,可是被那個女人給推薦進來的。

所以基本上看見李維斯睡覺,老師都只能貼心的上去給李維斯蓋上自己的衣服。

但李維斯突然聽見了老師說學校要安排活動了,一說到這個,李維斯可就不困了。

畢竟當年物理老師如果多講一些有關於奧特曼的舉例,可能後面就不用惡補物理了。

但現在腦海裡那些莫名其妙之事,搞得李維斯頓時就覺得自己像個傻蛋一樣。

“哦,是這樣的,就是學校要搞音樂會,屆時,所有年級報名音樂會的同學都可以上臺唱歌,有哪個同學想要為班級爭爭光的呢?”

臺下一片沉默,此時,李維斯正在高速的向自己唱什麼好呢?

畢竟做飯他不拿手[買系統的東西后才能拿手],但音樂他可是真拿手。

想想這個文明應該還沒有自己那個世界的歌吧?

想想好像都是伊甸唱出來的,那就給這裡來點純愛戰神的洗腦吧!

李維斯當即就緩緩舉起手來,不急不緩的說道。

“我上。”

所有人都頓時看向了李維斯,隨後鼓起掌來。

“確定嘛?李維斯同學,你會什麼樂器?”

“啥都會。”

“呃,能具體說說嗎?”

“傳統樂器,西方樂器我都會。”

“那行,我寫上你的名字了。”

說完這名老師便寫上了李維斯的名字,而李維斯則是緩緩坐了下來,繼續趴下睡覺。

其他的同學們也同樣的平靜下來,繼續聽老師講話。

又到了下課時間,李維斯走在走廊上曬著太陽,但他好像無論怎麼曬都曬不黑,仍然白皙。

走過來的幾個沉澱的面板有點焦黃的體育生,看到了皺皺眉,隨後又去練起跑了。

這幾個體育生也是見過李維斯在體育課上的表現的,當時還出言嘲諷拉爆他,結果…

400米50.0秒,說實話,這還是建立在李維斯想要維持正常人印象的時間,要不然還能跑進更少時間。

但跑進一分鐘,還是給了這群高中生帶來了一些震撼,但其中的一些比較刻苦的體育生還是有點不屑的。

內心認定為李維斯指定是練過的,要不然怎麼可能跑的這麼快?

當然,第二的則是愛莉希雅,畢竟這兩貨是兄妹嘛,雖然沒有血緣,但是行為舉止還是有點像的。

或許是他這妹妹學習了,他這當哥的吧。

定期的看一下梅,發現對方沒有反應。李維斯便直接和凱文一起去打球了。

畢竟任務是次要,生活才是主要,還是先體驗一下,在這崩壞世界為數不多的平靜日子吧。

也許到了後面可能就沒有了呢?

“哎,凱文,音樂會上,你有沒有專案?”

“肯定有啊!我都要在音樂會上官宣了。”

“嗯,你有沒問過梅本人的意見?”

“這難道還要問本人的意見嗎?”

“你是不是傻呀?你如果這樣子自以為是的行動的話,可能會給他人造成麻煩的呀。”

“確實還挺有道理的,等一下我去問一下,那你呢?你有什麼專案?”

“我給你寫一首歌。”

“????你還說你不是gay?”

“滾一邊去,爸爸給你寫歌是是想從歌中告訴你一些事情,而不是來gay你。”

“滾蛋!”

“反正我覺得應該會很好聽,信不信由你。”

凱文原本扣籃的動作停頓了一會兒,隨後繼續扣籃,點了點頭,表示行吧。

立馬將球扔給了李維斯,李維斯看了看時間,隨後直接單手扔球,直接進了筐。

接著不急不緩的走了出去,凱文則是叉著腰目瞪口呆的看著。

“What???”

“話說,你要唱什麼?”

“肯定唱好聽的呀,這大概是給全天下的純愛戰士寫的吧。”

“全天下的純愛戰士?什麼意思?聽不懂?”

“聽不懂就算了,小孩子早點上課去。”

李維斯此時在音樂室利用者裝置不斷的錄製,懸溺的旋律。

知道了,放學的夕陽照進來,李維斯這才滿意的點點頭,將音樂儲存在一個隨身碟中。

為了以防萬一,還多弄了幾個隨身碟,直接將使用記錄給消除後才走。

日子總是日復一日的,週五晚上,此時的主席臺前,有幾名學生正在演講著音樂會的開始儀式。

下面坐滿了學生,而學生們則是無聊的,有的一些看著手機,有的一些則是看著主席臺前穿著禮服的女生的大白腿。

由於李維斯的班級比較靠後,所以李維斯要晚一點出場。

但李維斯不建議,畢竟主角總是要最後才登場的。

但迅速的掐滅腦海裡,這個想法好像自己最近有點狂妄過頭了。

但其實李維斯說這句話也沒有錯,因為在他人生中他就是主角。

如果他能改變原本的故事的話,那麼他就是這裡的主角。

即使什麼都改變不了,只能做出微弱的掙扎,那他還是自己的主角。

每個人生來就是自己的主角,別急,於否定自己,要相信著自己,相信主角光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