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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對錯

文金戈道:“你弄混了一個概念,“人”並不單單指人類,任何有思想有自我意識認知的,且能與“人”交流的個體,都能被稱作“人”,無論他們的長相如何千奇百怪。肉身只是載體,靈魂和意識才是根本。就好像一條狗,如果有人能做到把人類文明的一切認知都教會它,那它也是一個“人”,一個啞巴。”

楊秀秀嘆道:“能理解,但是很難接受。第二條呢?該怎麼解決?宇宙文明也有法律嗎?”

文金戈道:“當然,即便是宇宙文明,也會有矛盾產生,法律是解決矛盾的唯一選項。宇宙文明的法律很簡單:因果。”

楊秀秀道:“因果律?”

文金戈道:“是的,一切矛盾都有來源,整理清楚來源,自然能做出最為準確的判決。”

楊秀秀問道:“假如一個精神病患者殺了人,該怎麼判?”

文金戈道:“這就要看精神病患者對於“人”的看法,如果看法正常,那麼他就是有其他疾病,有其他精神疾病的情況下,為了其他人的利益不被侵犯,他必須接受強制治療,直至康復。如果是在治療期間逃出醫院,那麼負責看守他的人有一半責任,他自己有一半責任。具體怎麼判你們可以依據法律。如果是在外界突然犯病,那麼他自己就要承擔全部責任,因果的因是由他開始的,也要由他結束。”

楊秀秀道:“所以無論怎麼樣,他都只有死刑這一個結果?”

文金戈道:“不,第一個可能要麻煩一些,首先看守失職造成了嚴重後果,所以他必須賠償一半被殺者復活的資源,並賠償被殺者復活期間的損失,也就是誤工費。殺人者,必須賠償另一半,此外,殺人者還需要賠償看守者的損失,是他挑起的一半的因,另外,看守著也要賠償殺人者的損失,看守者的責任就是阻止這樣的半因果逃出去,他沒能阻止,他續接了半因果,所以他也要做出賠償。不要覺得麻煩,沒有所謂的功過相抵,功就是功過就是過,只有這樣,才最公平。”

楊秀秀腦袋轉不過彎:“復活?”

文金戈道:“忘了和你們說,靈魂的極限壽命是一千萬年,在到達極限前,宇宙文明的成員不會被殺死,身體也不會老死。即便身體被斬殺,甚至一點渣都不留,宇宙文明也能利用成員的基因重新構建身體。”

楊秀秀問道:“那如果在地球上呢?現在的地球!”

文金戈道:“判決依舊如此。如果是覺醒者,給他一個體面的死法,如果不是,隨便弄死就行。”

楊秀秀問道:“在你眼裡,地球上的生命是不是都和螻蟻一樣?”

文金戈道:“如果你能來到我現在的位置,你就會明白,螻蟻也好,人類也好,沒什麼區別,這世間萬物,莫不如此。天道昭昭,唯有道才是我們的最終追求。道,即是永恆,也是終結。”

楊秀秀聽不懂:“可是你是從螻蟻肚子裡鑽出來的!還和一個螻蟻結婚,還生了兩個小螻蟻!你還被我這個螻蟻逆推!你的生命中有無數的螻蟻路過!我們所有的螻蟻,難道就不能讓你心中有哪怕一絲的波瀾嗎?”

文金戈的腳步頓住了:“自然是有的。”

楊秀秀希翼的問道:“你會記得我嗎?”

文金戈道:“也許不會。”

楊秀秀認真道:“我會記得你!哪怕你抹掉我的記憶,我也會追上你的腳步,重新拾起被你抹掉的記憶,重新愛上你,讓你也愛上我!”

文金戈輕輕一笑:“那,祝你夢想成真。”

然後所有的直播間同時關閉,人們如夢初醒,只記得有一個人帶給了人類未來的方向,卻怎麼也記不起這個人是誰。

文金戈回到了家,抱著女兒牽著兒子悠閒自在的閒逛,碰到人笑呵呵的打招呼。

家裡,文金戈的老婆看著手機上銀行卡的餘額傻乎乎的笑著。

因果啊!最是難還!只要你心裡還記得,哪怕你消除了對方的記憶,因果也一直在。

…………

H市刑警支隊,吳畏看著楊秀秀的辭職報告,想說什麼,最終還是沒有說出口。

有些事,發生了就是發生了。

緣分這種東西,果然是定數,只有落定時才能看清,但是看清時就已經晚了,再也沒有後悔的機會。

吳峰嘆了一口氣道:“決定了?不後悔?”

楊秀秀點點頭。

她一直都是一個敢愛敢恨的人,既然已經做出了選擇,哪怕是懸崖,她也會勇敢的跳下去。

吳峰還想挽留一下:“這次的事,上面沒打算追究業火紅蓮,而且你立下這麼大的功勞,沒必要這麼急著走。”

楊秀秀固執的搖搖頭。

吳峰嘆了一口氣道:“行吧!這是國家對你這次行動的補償,別拒絕,你爸媽都老了,就當是給他們改善生活的經費。”

楊秀秀眨巴眨巴眼:“有多少?”

吳峰道:“王剛帶著那個空間異能者親自送來的,說是有十億。”

楊秀秀欻一聲奪過銀行卡,雙眼浮現出人民幣符號,對著銀行卡連續親了幾口:“感謝國家!感謝國家!”

吳峰苦笑一聲,楊秀秀果然還是那個楊秀秀。

楊秀秀蹦蹦跳跳的離開吳峰的辦公室,騎著自己的小電驢美滋滋的回家給父母報喜。

吳峰辦公室內,看著沉默不語的吳畏,吳峰恨鐵不成鋼:“為什麼不告訴她你沒有忘了她?”

吳畏苦澀道:“她愛的從來都不是我,我又何必再覥著臉當沸羊羊呢?”

吳峰道:“怎麼?你們恩愛的樣子都是裝出來的?”

吳畏蕭瑟道:“她表演的痕跡太重了,大學四年時間,我們雖然也有聯絡,遠遠比不上各自獨處的時間。我不知道她身上曾經發生過什麼事,但畢業後我第一眼看到她,我就知道她變了。一個人再怎麼偽裝,在熟悉至極的人面前,她的眼神和以前總是有著細微的區別的。在愛情裡,我是一個徹徹底底的懦夫,我不敢去問,我怕失去她。我只希望我們可以一直這樣下去,因為我每天都能看到她,這對我而言就已經足夠了。”

“可能這就是定數吧!她說的對,緣分一旦落定,就再也改變不了了。而且,她心中曾經有我,也沒什麼可遺憾的了。”

吳峰嘆了一口氣,拍拍吳畏的肩膀,走出了辦公室。

情之一字,哪有什麼對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