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踏出,身軀飛快地墜落而下,少年卻是靜靜等待著,無動於衷。
極速的下落以及耳邊呼嘯的風聲使他靈魂都是緊張起來,直到離那雲海還有二十餘丈時少年才伸手一拉邊上一株通體碧綠、似碧竹的植物。
這植物極為堅韌,林午攜下降之勢而來,那植物卻依然沒有被那股大力直接拉斷,而是在彎曲近乎九十度之後,“呼”地一下將少年朝著一個方向彈了出去。
林午靈猴一般地在懸崖峭壁上左竄右竄,在數十丈高的高空騰轉挪移,將身上的力道盡數卸去,而後落入下方那雲海之中。
雲海之下是參天的大樹,奔走的巨獸,林午落在一顆枝繁葉茂的古樹上,一個翻滾卸去力道,在樹枝間奔走。
由於之前在雲海之上的下落,精神高度集中,沒一會兒他便感覺精神疲憊,此時腦中突然傳來微微的刺痛眩暈感,令他險些掉下樹枝。
他不得不停下,落在地面上,揹著揹簍慢慢前行。
他先前所為不是無的放矢,而是依據諾希的世界裡魔法理論之一:“人的精神處於高度集中或者緊繃的狀態下一段時間,靈魂強度會有微弱的增強。”一話對自己的靈魂進行磨礪。
這些年因為靈魂的問題,林午無法按照阿法爾大陸的普通魔法師一般觀摩法圖,構造自己的靈魂世界,只能用這種極端而簡單的方法一點點提升自己的靈魂強度,慢慢消除在這個世界的重生對他靈魂的影響。
三年之後,已有不小的成效,較之剛剛來到這個世界的每日腦海之中翻天覆地頭痛欲炸,已經是好了太多。
翻過一道又一道山坡,步魯部落終於出現在眼前,林午加快速度,朝著那處快速趕去。
用高大的巨木打造成部落的高牆高約百米,其上尖銳的木樁遍佈,防止巨獸的衝撞,城牆頂端的平地上有高大強壯的皮甲戰士持著骨矛來回巡視,下方有一道小門,方便族人的進出。
林午就從這門中進去,看到的便是一座座丈高的帳篷,有高大的步魯人進進出出,各司其職做著自己的事情。
也有的則是在帳篷前面架起火堆,火上燒烤著大塊的肉作為午餐,在火堆前面與友人一碗碗大口地喝著酒談笑。
相對於這些身高兩三米的強壯巨人來說,林夕實在是瘦小地跟竹竿一般。
沒走一會兒,他便開始跑起來。
作為吉姆的奴隸,憑藉著吉姆的身份,在部落裡也沒什麼人敢故意去欺負他,他之所以要跑,不是因為害怕這些步魯人,而是吉姆吃飯很準時的,若是回去得晚了,他可就沒有中飯吃了。
他在步魯部落生活了三年,對這個部落已經是瞭解至極,但是奴隸就是奴隸,無論如何步魯人都不會跟他如何親密,再加上他生得弱小,崇拜力量的步魯人就更看不上他了。
林午在這些帳篷間的空地上一路左拐右拐地向前跑去,有人聽見動靜轉頭看他一眼,卻這一路上沒有一個人與他打招呼,面色冷漠地很。
他對此倒是沒有什麼想法,心心念唸的全是自己的午餐。
但在回到吉姆那裡吃午飯之前,他還要去將揹簍裡的草藥送到老藥師那裡,算是交了任務。
林午正跑著,前方帳篷邊上卻突然傳出一片鬨笑,而後拐出來一群人。
這些人都是少年,有男有女,小的不過十五六歲,大的十七八歲也有,雖是少年人,但身軀已有幾分高大強壯,無論男女身上皆穿著皮甲,配著武器,已然是一個個小戰士模樣了。
“哈哈,雷蒙,你今天可夠威風啊……但是差一點,你就輸給那個女奴了!”
“是啊是啊,你這身傷口,怕是沒有一個月好不了吧……”
“那叫做林夕的女奴真的有點厲害啊,能把雷蒙打成這樣……”
這群人談笑風生,話語間不乏揶揄嘲笑之意,毫不收斂,聲音之大,隔著十幾米距離的林午都能聽得到。
林午只聽到這聲音便知道是誰,他皺了皺眉頭,停下奔跑的步子,本來準備繞個路走,但是聽到他們話語之中提起“林夕”這個名字,便又打消了這個念頭,略一猶豫之後,迎著那一群人走去。
自己一早上不在,不知道那傻丫頭又幹了什麼事兒,聽他們話語間的意思,是和雷蒙打了一架?傷了雷蒙,但仍然是輸了?怕又是一身傷痕的悽慘模樣吧……
他心裡沒由來地一股無名火冒出來,有些怒意,腳下步子也加快了些許。
這些人都是部落裡有些地位的戰士的兒女,到了快成年的年紀,也開始順著部落裡的戰士外出狩獵,身上也有了些本領。
那個叫做雷蒙的是部落裡最強戰士的兒子,虎父無犬子,在小一代中也隱隱是有著領頭羊的地位。
幾年前,作為瘦小的奴隸,再加上與他們年齡相差不大,林午便成了他們無聊時取笑欺負的物件。
再怎麼說,林午畢竟是吉姆的奴隸,他們不敢把林午怎麼樣,只是對他動手動腳推推嚷嚷的,給他瘦小的身上添上一些傷痕而已。
每次回去讓林夕見了,明明傷口在他身上,那傻姑娘卻像疼的是她一般紅了眼框,還要林午反過來安慰。
後來再長大些,吉姆力排眾議安排林夕跟著這些小一代的戰士一起習武,那傻姑娘生得無比聰慧,身上有了本領,有一次見林午受了欺負,氣惱之下直接是提著一把骨刀去找對方麻煩。
但她畢竟是個女子,又沒有步魯族善戰的血脈,哪裡打得過那些壯得跟牛犢子一般的傢伙?
但是每一次林午在外面受了欺負,她都會提著一把骨刀去找對方報仇,每次她回來都是一身的傷痕,有幾次甚至險些被打死!
她奄奄一息地被抬回來,即便動彈不得,但她眼中的倔強也沒有絲毫減少,保護弟弟照顧好弟弟的信念在心中生根發芽,已經長成了參天的大樹。
就這樣,三年過去,那個柔柔弱弱的小女奴,因為林午,慢慢地變成了一個英姿颯爽的女戰士,一身本領連步魯部落最強大的戰士也要豎大拇指。
最開始的林午確實是一身傲骨,即便修為盡失,但大魔導的風骨猶在,無論如何他絕不低頭,即便掉進塵埃一文不值,也跟牛一樣倔。
那些人欺負他,他瘦瘦弱弱卻敢還手,並且從不認慫。
直到後來有一次,他被那些人打斷了一根手臂,外面下著暴雨,那傻姑娘頭也不回地提著骨刀去報仇,最後骨刀被砍斷,一身鮮血地被抬回來,險些就死了。
後來聽說,
她殺了一個人。
他守在她床前七天沒有閤眼,怎麼也勸不走,哪怕把他丟出去,他爬也要爬回來,直到她睜眼。
看到她滿身是血的那一刻,大魔導的高傲徹底死亡,學會了屬於小人物林午的卑微與忍讓。
自那次的事情之後,他跟變了個人一般,見了那些人就繞路,任憑他們如何嘲笑也不理。
無錯書吧慢慢他膽小鬼的名聲傳了出去,步魯部落族人越發看他不起,喊他廢物、軟腳蟲,但他不惱也不解釋,低下那大魔導高傲的頭顱,向眼中那無比低微的存在認輸,只為那傻姑娘,不要再去以卵擊石,受到那般可怖的傷害。
而兩年前那個被殺死的人,就是當時雷蒙手下的一名狗腿子。
此時那群人當前一人,便是雷蒙。
作者說:
覺得不錯的小夥伴,希望可以加一下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