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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使者歸來

高郵城,劉秀就是主心骨,他的一舉一動,都能夠影響到士氣。不需要南明的委任,透過行動,他已經證明了自己,確立了領導者地位。

四月十一號上午,他站在城牆上巡視,發現城外樹林有個人影,探頭探腦。

“那片林子有人,抓活的。”

這還得了,劉秀眼睛裡面不揉沙子,指著城外的樹林,命令斥候立刻行動,他感覺應該是清軍探子。

“站住,你被包圍了!”

“別誤會,我是逃難的老百姓。”

“跟我回去,我們老大要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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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抓人,劉秀也沒放在心上,去了後勤營,此時正在忙,醫生在幫助傷員處理傷口。

高郵城一戰,戰鬥隊受傷六十人,傷員大都是外傷,這裡最懂治療的可能就是劉秀了。

處理也很簡單,用白酒消毒後,就這個就沒有人會,簡單的傷口金瘡藥包紮,嚴重的傷口,還要用針線縫合。

這裡沒有麻藥,劉秀就讓咬個毛巾,即使這樣,縫合以後,傷兵慘叫聲也是此起彼伏。

窺探者被帶進來的時候,劉秀正清潔縫合傷口。血腥的場景讓人噁心,寒毛直豎。

雖然包紮過了,傷員疼的還是直叫喚,劉秀絲毫不受影響,動作起飛。在傷員的眼中,劉秀是神醫,是全能的帶頭大哥。

“哪來的?”劉秀頭也不回地問道。

“老大,是我,派去應天府的王三。”

沒有回頭,劉秀將線打好結,然後給傷員的傷口塗上金瘡藥。

他一邊治傷,一邊說道:“怎麼去了這麼久?沒問題吧。”

“呃……沒問題。”

派去應天府的使者回來了,搞得和乞丐一樣,衣服破破爛爛,不過精神狀態還好。

劉秀讓人端來涼水,使者咕咚咕咚喝了一杯,這才開始述說這一趟的遭遇。

原來他被應天府的兵部帶著,到處演講,主要就是說劉秀如何殺韃子,一開始還很正常,後來說順嘴了,他開始胡扯,什麼劉秀一揮手,韃子腦瓜子掉了,沒辦法,老百姓愛聽。

後來馬士英聽說清軍打高郵城,就把聯姻的想法放下,讓他回來,還帶來了總兵任命,本來阮大鋮也派了人,只是路上都是斥候,不安全,轉身去了史可法那裡。

他本來打算走運河北上,發現高郵城好像是自己人,就在外面偵查,結果給劉秀髮現了。

揚州附近確實不安全,劉秀也不能指責,既然總兵任命到了,大傢伙紛紛改口,稱呼劉秀為大帥。

安排使者休息,劉秀讓人去營地,把陳南他們都找來,高郵城就是他的地盤了,至於淮安,先把清軍擋住,以後再說。

怎麼抵抗清軍,當然要積極防禦,首先把陣地向前推進,依託城牆,在城外挖濠溝,用溝裡的土搭建矮牆,這樣躲在牆後,可以有效抵禦清軍的弓箭。

至於明軍的弓箭手,居高臨下,射程遠,還安全,劉秀相信勝利屬於自己。

至於火槍手,沒有火藥,他只能寫信給史可法,請求供應部分,如果實在不夠,把製造需要的物資送來也行。

對於劉秀的要求,史可法愛莫能助,因為手下都反對。明軍內鬥很厲害,將領非常嫉妒劉秀,這升職也太快了。

既然如此,劉秀也知道,只能考自己了。高郵城還是要守的,不過怎麼守大有文章,精兵是打出來的,不是練出來的,不能只靠防守,他要透過高郵城的戰鬥,打造出來一隻精兵。

他沒有打算一直被動防守,他還打算搞突擊,如果來的是二鬼子,他都不打算巷戰,只是野戰都能贏得勝利。

他準備陳南來了以後,派出一支奇兵偷襲清軍後勤,看能不能騷擾一把。

在城外搞陣地,是因為沒有城門,如果清軍不怕傷亡,打進城是一定的。不過劉秀早有準備,巷戰的打法,也確定下來了。

故人西辭黃鶴樓,煙花三月下揚州。風景很美,可是這片土地此刻很危險,一場戰爭馬上打響,愛新覺羅多鐸在等,紅衣大炮要到了,就進攻揚州。

作為揚州城的守將,在投降的明軍將領眼裡,史可法這人有點傻,曾經跟人商量擁立一個傻逼皇帝,這樣可以拿那個皇帝當傀儡耍。

這種事本來只能做不能說的,他竟然說出來,所以活該他倒黴,要對付多鐸王子的大軍。

揚州城本來只有四十八萬人,可是聽說清兵過來,揚州周圍覺得人多的地方安全,紛紛擠到城裡避難。

這些老百姓,都不懂“小亂進城、大亂下鄉”的祖訓,如果清軍包圍,一個也跑不了。

面對揚州,多鐸還搞心態,一次又一次,寫溫文爾雅的信,要談個撤退的條件,都被斷然拒絕。

最後,史可法不耐煩了,他連多鐸的信拆都不拆,直接燒掉,一連燒了五封。

這麼鼓舞人心,當然要宣傳,揚州人民被史可法的英雄氣概感染,個個跟打了雞血一樣,拿起武器,要誓死保衛揚州。

劉良佐一看,哎呀媽呀,揚州城要完!這群傻瓜,沒經過戰爭,不知道天高地厚。戰爭到了最後,一旦打急了眼,肯定是雞犬不留,都殺光光。

本來當兵的去送死就可以了,老百姓也參戰,那不是惹怒清軍,要殺光揚州城嗎?

可是揚州百姓就是這麼正義凌然,被英雄主義正氣,激盪得跟聖鬥士一樣。

劉良佐覺得得找個地方躲一躲,別被蹦一身血,他知道那種靠熱血,意淫的防守,還有所謂的火器,在精銳的八旗軍隊面前,毛都不是。

清軍還聽揚州城裡,讀書人正在控訴多鐸的罪惡,每次攻城,若是不投降,就會屠城,然後抓一群和尚過來搬屍體燒屍體。

說什麼他們不殺和尚,否則誰給燒屍體,如果怕死,剃個光頭,買一身袈裟,拿一把掃帚,假裝是個掃地僧,也許有個活路。

劉良佐腦子好使,立刻請求進攻高郵城,多鐸本來打算,等紅衣大炮到了,再進攻揚州,不過看他積極,就同意了。

劉良佐這個二鬼子,是山西人的,家裡很早就和滿清有來往,他在明軍中有一個綽號叫“花馬劉”,大概是因為比較喜歡出風頭,所以就選了一匹相當顯眼的花色戰馬。

作為江北四鎮之一,南明王朝的第一批軍閥,怎麼說也該有點本事吧?然而並沒有,都是花錢買的,當然也有點運氣。

劉良佐也不是沒有戰功,否則最後不會做到總兵,他的很多戰功其實是和別人合作的,而且對手也不是啥狠角色,所以含金量真的不高。

他就是靠摸魚和捏軟柿子,外加主要在關內活動,也一路升到了總兵。

這就是在明末,這個時代,各方將領裡面,有能力真的不重要,重點是活得長。

像盧象升那種,多麼厲害的將領,揮舞著長杆大刀所向無敵,然後在鉅鹿一戰中,輕信了高起潛,帶著5000多人硬槓清軍,一去不復返,死的時候剛滿40歲。

在滿清八旗軍南下時,劉良佐所部三萬人,有以前關係,根本不擔心,一鎮一槍不發,經過談判,直接投降,集體剃髮。

事不宜遲,劉良佐發兵高郵城,在二十里外安營紮寨,他很愛惜生命,唯恐陷入埋伏,所以步步為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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