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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兔子不吃窩邊草

“嘻嘻,我家就在桃花源古鎮買了一套房子,現在我爸爸每次提起那套房子都要生氣。

開盤的時候,我爸花了一百二十多萬買了一套,本想投資房子賺點錢,結果現在掛六十萬都賣不出去,屬於有價無市,他都想斷供了!”

宋月笑嘻嘻說著,彷彿投資失敗不是自己親爹,而是一個毫無干係的人。因為對她家來說,幾十萬只是一筆小錢而已,投資虧幾十萬也沒什麼關係,不會傷筋動骨。

“我倒是很喜歡桃花源古鎮裡的房子,只不過沒錢買而已。”陶明喝了一口湯,衝宋月自嘲笑道,“還好我沒錢買房,不然下半輩子就得給銀行打工了!”

他大學畢業的時候,房地產已經開始不行了,房價跌跌不休。原本他以為房價跌了,他就可以更容易買房,結果房地產不行了,全國經濟也垮了。

現在他連一份像樣的工作都不好找,反而更買不起房了,甚至連養家餬口都困難。

“我家有一套呢,四房的,一直空著沒住,如果你和我……”

宋月低頭扭捏說著,可還沒有說到關鍵就被陶明打斷了,“那個,幫我拿瓶可樂過來。”

粉條加了點辣椒,有點辣,辣完再來一罐可樂,那滋味絕對爽。

“哦,好!”宋月一時心慌,趕緊去找東西,本來她對超市很熟悉,可是因為慌張,居然都忘了飲料擺放位置了。

陶明指著她身後,提醒她:“就在你身後的的貨架上,要那個罐裝的可口可樂。”

“你要不要來一瓶?我請客!”

宋月拿起一罐可樂放在收銀臺上,搖搖頭道:“我不喝,喝可樂容易長胖!”

陶明拿起可樂,“哧”一聲拉開拉環,咕嚕猛喝了一口,滿足地打了一個氣嗝,呵呵笑道:“你都這麼瘦了,還怕長胖嗎?”

俗話說,吃人家的嘴短,陶明一開始還不想搭理宋月,吃完粉之後,也開始跟宋月開起玩笑了。

宋月低頭看了一眼自己引以為傲的大白筷子腿,羞澀反問道:“哪裡瘦了?人家是微胖好不好?”

陶明打量著她的腿,認真說道:“你呀,就是太瘦了!什麼微胖,就你這身子骨,如果晚上睡覺摸著了,都以為是骷髏呢,會做噩夢的!”

宋月故意假裝隨意地問道:“難道你不喜歡我,我這種身材的女生嗎?”

陶明把頭搖的像撥浪鼓:“嗯,不喜歡,我喜歡身上有肉的女孩子,特別是腿,你這種筷子腿就不是我的菜!”

“那我喝可樂!”宋月心裡竊喜,突然從陶明手裡搶過喝了一半多的可樂,放在嘴邊大口喝起來。

陶明無奈道:“重新拿一瓶嘛,一瓶可樂而已,我又不是那種小氣的人,這瓶我喝過了。”

“我樂意~”宋月將空瓶子放收銀臺上,“喝完了!”

“你喝完扔垃圾桶啊,還放臺上做什麼?”不等宋月回答,他將可樂瓶子、塑膠碗以及一次性筷子用塑膠袋裝好,遞給宋月道,

“也好,這粉也吃完了,你回去的時候,幫我一起丟在外面的垃圾桶裡唄?”

“嗯!好!”

宋月接過袋子,聽話地準備離開。可是她剛走幾步,卻又停了下來,很快在貨架上挑了幾樣價格貴的飲料和零食放在收銀臺上,眼眸含笑看著陶明:“我買點東西!”

“二十八塊五。”

陶明熟練給商品刷了二維碼,扯了一個塑膠袋裝起來,淡淡說道。

宋月拿出手機,開啟付款碼付了錢,然後拎著袋子,衝陶明揮手道:“那我先回去了?”

“歡迎下次光臨!”陶明用俏皮的語調說道。

宋月頓時笑出聲來,隨即再次提醒一句“我走啦”才離開超市,慢慢消失在門口。

過了一會兒,陶明才從收銀臺後走了出來,站在門口看宋月走遠了沒有。

此時宋月正準備幫陶明將垃圾扔進路邊的大垃圾桶裡,可是因為桶邊的地上被沒有素質的人扔了很多垃圾,而且臭氣喧天,她需要捏著鼻子,小心翼翼踩著乾淨的地板才能將垃圾扔進垃圾桶裡。

本來她一臉嫌棄的樣子,不過看到陶明在看自己,立馬假裝很淡定地扔了垃圾,然後從容離開。

讓一個精緻的小姑娘跑去臭烘烘得垃圾桶旁邊扔垃圾,確實是難為人家了。

“小明,宋家那個丫頭又來看你了?你倆現在成了沒有?”

隔壁穿著人字拖,端著一碗麵條蹲在門口吃早飯的蔣大叔看了一眼衝陶明揮手的宋月,然後笑咪咪問他。

陶明苦笑道:“哪跟哪啊,人家就是來買東西的。”

“你就別解釋了,解釋就是掩飾,掩飾就是心虛!”蔣大叔打趣道。

旁邊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人家宋月對陶明有好感,不然也不會走兩條街,來他這裡買東西。

事實卻是如此,所以陶明不想多解釋了,他用力將冰櫃從房子裡推到外面來,然後又將一些塑膠玩具和雨傘之類的商品擺在門口。

夏天冷飲的銷量比較大,小孩子也是消費主力軍,因此一般商店都會把這幾種熱銷的商品擺在門口,既可以當宣傳,也可以方便顧客挑選。

端著碗蹲在門口看著他幹活的蔣大叔突然開起了玩笑:“宋家這個小丫頭其實挺好的。長得漂亮,家裡也有錢,還是本地人。老宋和他老婆人品不錯,老實本分做生意,人緣挺好,你入贅過去不會受欺負的!”

陶明故作輕鬆地笑道:“叔,我暫時還沒考慮成家的事情呢!”

蔣大叔以為他還沒有從前一段感情裡走出來,苦口婆心開導他:“你之前那個女朋友人也挺好的,只不過不是本地人,野心也大,這種小地方她呆不住的,你倆分手是遲早的事!聽叔的,就找宋家丫頭這種本地的靠譜!”

陶明不是那種在感情上一根筋的男生,和前女友蘇雨晴分手後,慢慢已經放下了這段感情。

宋月漂亮有潮氣,他也不排斥和宋月談物件,只是他印象裡,宋月就是一個小太妹,和宋月處物件、佔佔宋月便宜他可以接受,但是做結婚物件,他還有點不太滿意。

大家都是本地人,要是他只和宋月談戀愛不結婚,純純耍流氓,估計宋月家裡會來找他麻煩,那他以後在本地都呆不下去了。

兔子不吃窩邊草,還是有點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