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蘭本來打算幫初中同學阿花看夜宵檔,然後去阿花家住一晚,達到父母老師同學到處找不見她的目的。
她已經想好了,要是她用這樣極端的方法,還不能令爸爸回頭的話,那她可能會狠下心來不再阻擋媽媽和爸爸離婚。
對媽媽來說,長痛不如短痛。
對她們來說,要面對的始終要面對。
她選擇了晚自習後離開,發了朋友圈,並且連關係最好的同學也沒透露行蹤,包括雷霆在內。
她租了一輛摩的到了碼頭夜宵檔,找到阿花說明來意,阿花很爽快的答應了她,並且答應不向任何人透露她的行蹤。
大約十二點左右,阿花的朋友打電話給她,約她去玩,蘭蘭聽到阿花說:“不去了,我有個同學遇到麻煩,要在我家借住一晚,我走不開。”
但是阿花的朋友兩男一女還是來接她了,其中一個是阿花的男朋友,阿花便拉著蘭蘭一起走,上小車的時候,阿花說:“他們先送我們回家。”
蘭蘭沒想到,小車開到了酒吧門口。
阿花說:“算了,來都來了,不如進去玩一玩,裡面的氣氛會讓你很快忘記煩惱,真的,我試過很多次了,沒有考上普通高中,我媽又不願意讓我上職中的那段時間,我的心完全死了,後來進去裡面又唱又跳,才又活過來!”
阿花的男朋友也勸蘭蘭:“你要是覺得不好玩,我再送你們回家便是。”
他和阿花情意綿綿,不願就此分開的樣子。
但蘭蘭還是猶豫著,她是個乖孩子,從來沒去過酒吧。
雖然去酒吧的未必全是壞孩子,但她還是不想去。
阿花在她耳邊小聲求她:“你就和我們一起去吧,我和你說,我媽反對我早戀,我很久沒和我男朋友一起玩了,今晚我想進去玩!我答應你,玩一個小時便回家,怎麼樣?”
話說到這個份上,蘭蘭便身不由已的被阿花拉著進了酒吧。
酒吧裡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刺激著幾個年輕人搖頭晃腦,阿花還沒到桌子邊,便伴著音樂節拍身子在扭動。
蘭蘭很不理解他們,他們的激情來得太快。
他們去了有大沙發的大桌子那邊,有四個社會男青年在和他們打招呼。
音樂越來越響,蘭蘭眉頭皺起。
這樣的地方不適合她來,她非但沒有放鬆的感覺,反而覺得她像自甘墮落的一朵小花。
阿花的男朋友問蘭蘭能不能喝啤酒,蘭蘭搖搖頭,他便給她叫了飲料,並且和同伴們解釋:“她是阿花的好朋友,現在在上高中,學生不允許喝酒,大家理解一下。”
舞臺中心有歌手在又唱又跳,有人在歡呼,有人在跟著歌手跳,阿花他們也開始玩搖骰子游戲,一種猜點數的遊戲,輸的人要喝酒。
蘭蘭不想參與,但阿花的男朋友說可以以飲料代酒,而且這種遊戲很簡單,一學就會,大家都玩只她一人不玩,那多無聊。
拗不過阿花和她男朋友的熱情邀請,蘭蘭只得答應一起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