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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萬能管家吉夫斯.3 謝謝你,吉夫斯》(4)

4 玻琳·斯托克的煩心事

不得不說,我一下子亂了方寸。這麼些年以來,這麼厲害的打擊還是頭一遭。就算偶遇“已逝的過去”的地點是在倫敦,那也夠我受的,而偏巧在這兒遇見了,而且眼前還有一頓漫長的午宴等著,這簡直是不能再糟了。我勉強拿出應有的禮節,脫帽致意,但此時臉上已然寫滿尷尬,胸口也悶得慌。

扎飛正忙著盡地主之誼。

“嗨——嗨——嗨,來啦?斯托克先生,您好。羅德里克爵士,您好。嗨,德懷特。呃——午安,斯托克小姐。給大家介紹一下吧,這是我的朋友,伯弟·伍斯特。斯托克先生——我的朋友,伯弟·伍斯特。德懷特——我的朋友,伯弟·伍斯特。斯托克小姐——我的朋友,伯弟·伍斯特。羅德里克爵士——我的朋友,伯弟……哦,對了,你們認識的,是吧?”

我還沒回過神來。大家也同意吧,這種情況換成誰都要陣腳大亂。我掃視這幾個來客,斯托克愣愣地盯著我,格洛索普愣愣地盯著我,德懷特愣愣地盯著我。只有玻琳例外,她好像完全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勁兒,冷靜如半扇貝殼上的牡蠣,活潑如春風拂柳,彷彿大家如約見面似的。伯特倫只敢試探性地嘟囔一句“喲”,她卻直接奔過來,一邊寒暄,一邊熱絡地握住我的手。

“嘖嘖嘖!伍斯特上校!真沒想到會在這兒遇見你,伯弟。我在倫敦的時候去找過你,但聽說你走了。”

“是,到這兒來了。”

“看出來了,你這束小陽光。哈,先生,我這一天總算沒有虛度嘛。你氣色不錯,伯弟。爸,你看他是不是挺精神?”

斯托克似乎很不情願對男色評頭論足。他哼了一聲,聲音好像豬吞掉半隻捲心菜,然後就再也不肯表態了。德懷特那孩子挺嚴肅,就站在那兒默默打量我。羅德里克爵士的臉色本來漲成豬肝色,這會兒顏色漸漸褪去,但明顯是內心情感遭受重創的樣子。

幸好這時候扎福諾老爵爺的未亡人出場了。這位爵夫人屬於威嚴型的,看架勢像獵狐隊隊長[1]。她不聲不響地掌控了群眾場面。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大家夥兒已經撤進屋去了,原地只剩下我和扎飛兩個。只見扎飛神情古怪地盯著我,還微微咬著下唇。

“伯弟,我怎麼不知道你也認識他們。”

“在紐約認識的。”

“你和斯托克小姐見過不少次?”

“偶爾吧。”

“只是偶爾?”

“相當偶爾。”

“我看她好像跟你很熟絡。”

“哦,哪有,一般吧。”

“我還以為你們是好朋友呢。”

“哦,哪有,普通朋友。她跟誰都是那樣。”

“是嗎?”

“哦,沒錯。瞧,人家就是大方嘛。”

“她性格開朗、豪爽、慷慨、自然、真誠,是吧?”

“絕對的。”

“樣子也美,伯弟。”

“哦,很是。”

“魅力四射。”

“哦,的確。”

“可以說令人傾心。”

“哦,沒錯。”

“我在倫敦見過她不少回。”

“哦?”

“我們一起逛過動物園,還有杜莎夫人蠟像館。”

“這樣啊。她對買房子的事有什麼想法?”

“她好像挺贊成。”

“告訴我,兄弟,”我急於擺脫上一個話題,“勝算如何?”

扎氏眉頭一皺。

“時好時壞。”

“這樣啊。”

“不確定。”

“明白了。”

“斯托克這老先生害得我怪緊張。他人基本上挺友好的,但是我總忍不住覺著他隨時可能大發雷霆,說反悔就反悔。對他有什麼不該說的禁忌話題沒有?你知道嗎?”

“禁忌話題?”

“咳,你明白的。畢竟不熟嘛。可能你說了句天兒不錯,結果他一下子臉煞白,說太太和司機跑了那天也是天兒不錯。”

我一陣沉吟。

“哦,我要是你呢,”我說,“我就儘量少提伍斯特的話題。我是說,要是你打算吹捧我——”

“我沒有。”

“哦,反正別。他不大待見我。”

“為什麼?”

“沒什麼道理可言,沒眼緣之類的。而且我琢磨,老兄,要是你無所謂,我待會兒還是別上桌了。你告訴你嬸嬸,說我有點頭疼。”

“嗯,要是他一看見你就忍不住怒火中燒……他幹嗎這麼牴觸你?”

“不知道啊。”

“嗯,幸好你跟我說了。那你還是開溜吧。”

“馬上。”

“我也應該進去招呼他們了。”

他說罷就進屋去了。我在石子路上來回踱步,心裡很高興能自己靜一靜。我正打算琢磨琢磨他對玻琳·斯托克的態度問題。

大家不妨倒回去一點,用“心眼”回憶回憶他剛才針對人家說的那段話。

有什麼想法沒?

沒有?

哦,好吧。當然了,要想領會其關鍵,必須得身臨其境地觀察他的言行舉止才行。我最擅長鑑貌辨色了,而扎飛的貌色尤其有門道。提到玻琳的時候,他不僅表情如同青蛙標本,外加一絲《靈魂甦醒》[2]的意味,其臉孔更是呈現出深緋紅色。他鼻尖微顫,舉止也透著不好意思。凡此種種使我堅信,我這位老同學是徹底淪陷了。按說他認識傾慕物件不過幾天而已,這似乎也太著急了點兒。不過扎飛就是這性子。急躁冒進,興之所至,一往無前。你只要替他物色好物件,剩下的就不用你操心了。

嗯,果真如此的話,我也並不介意。伯特倫不是狗佔馬槽那種人。對我來說,無論玻琳·斯托克花落誰家,這位被棄如敝屣的求婚者都只有一句衷心的“放馬去吧”!這種事呢,過後冷靜地一琢磨才能明白。最初那陣子傷心欲絕,直到某天突然醒悟,這其實不失為幸事,然後就釋然了。我承認,玻琳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美麗動人的女孩子,但驅使我當天晚上在廣場將一顆真心拋在其裙下的愛火已然熄滅,了無痕跡。

就這麼抽絲剝繭——是這個詞吧,我最終得出結論:我之所以改變初衷,是因為她精力充沛得叫人吃不消。玻琳·斯托克賞心悅目是不假,但她有一個嚴重的缺點:還沒開早飯,她就要拉你去游上一英里;午飯後,你正想打個盹,她又把你拖去網球場,廝殺五個回合。我大徹大悟後發覺,能勝任伯特倫·伍斯特太太一職的,應該是珍妮·蓋諾[3]那樣的。

但到了扎飛那裡,我認為不足的,都不能稱其為不足。瞧,他也屬於精力充沛型的,沒事兒就騎馬、游泳、射箭、大喊大叫嚇唬狐狸,總之是成天折騰。他和斯托克小姐簡直天生一對,我覺得,只要需要我幫把手促成這段姻緣,我一定不遺餘力。

剛想到這兒,我看到玻琳出了屋子,向我逼近,顯然是想聊聊天、敘敘舊什麼的,鑑於剛才那番深思熟慮,我也就沒有轉身走人,而是爽快地打個了招呼,由她領著拐上一條杜鵑叢生的小徑。

以上種種皆表明,說到成全哥們兒,伍斯特是赴湯蹈火在所不惜。話說我無論如何也不想和這位小姐兩兩相對。適才剛從偶遇的震驚中緩過勁兒,但想到要絮叨知心話,我一陣心緒起伏。分手的訊息是她透過信件傳達的,而上次碰面,我們還是訂了婚的小兩口,因此我這會兒有點搞不清該擺什麼態度。

但是,想到可以替扎飛美言幾句,我平添了幾分勇氣。我們找了一張樸素的長椅坐下,開始進入議程。

“伯弟,能在這兒碰見你,真是不可思議呀,”她先開了口,“你怎麼會跑到這附近?”

“我暫時隱居在此,”我回答道,我很高興,開場的題目可謂是不含感情色彩,“我需要找個地方安安靜靜地彈班卓裡裡,所以在這兒租了一間茅舍。”

“什麼茅舍?”

“我租了間茅舍,就在海灣邊上。”

“你遇見我們肯定很吃驚吧。”

“可不是。”

“是驚訝,而不是驚喜,嗯?”

“那,丫頭,看到你我當然很高興,至於令尊和格洛索普嘛……”

“他可不是你的頭號影迷,是吧?對了,伯弟,你真在臥室裡養貓呢?”

我身子不由一僵。

“我臥室裡曾經有貓是不假,不過你所影射的那樁公案,背後其實隱藏了一個合情合理的……”

“好啦,你別緊張,也不用解釋。不過我爸聽說這事的時候,你是沒看見他那表情。說到我爸的表情,要是這會兒看見了,我準要笑死。”

我摸不著頭腦。老天做證,我這個人最有幽默感,但j.沃什本·斯托克的表情卻從來沒讓我覺著好笑。我反而覺得他像南美內陸的海盜——體形壯碩,眼神凌厲。我看到他不僅不想笑,每次站在他面前,我都覺得底氣不足。

“我是說,要是他突然現身,讓他看到咱們倆肩並肩的。他以為我對你餘情未了呢。”

“真的假的?”

“真的,我發誓。”

“可是,該死……”

“一點兒不假。他自以為是維多利亞時代的嚴父,棒打鴛鴦後得時刻警惕,提防兩人見面。他哪裡知道,你收到我的分手信,簡直要樂翻天了。”

“哪有!”

“伯弟,不用跟我裝假。你明白,你心裡高興著呢。”

“這叫我怎麼說。”

“不用說出來,為孃的明白。”

“該死,別這樣!我真心希望你別說這種話。你在我心裡永遠神聖不可侵犯。”

“你什麼?你這些話都是打哪兒學來的?”

“哦,估計是跟吉夫斯學的,主要是他。我上一個貼身男僕——他現在不在啦——很有文學素養的一個人。”

“你說‘不在’,是說他歸天了?”

“他不幹了。因為他不喜歡我彈班卓裡裡。覆水難收,他現在是扎飛的貼身男僕。”

“扎飛?”

“就是扎福諾男爵。”

“哦?”

接下來我們都沒說話。她默默聽了一陣子附近樹枝上的鳥兒嘰嘰喳喳吵架。

“你跟扎福諾男爵認識很久了?”她開口問。

“哦,可不。”

“是好朋友?”

“說是知己才恰當。”

“那好。這正合我意。我想跟你說說他的事。我可以跟你講講心裡話,是吧,伯弟?”

“當然。”

“我就知道。前未婚夫就是有這個好處,分手之後,就像姐妹。”

“我怎麼會認為你是敗類呢,”我熱切地答,“你根本有權……”

“不是敗類,是姐妹!”

“哦,姐妹啊。你是說,你把我當兄弟?”

“不錯,兄弟。你反應還真快。我現在要你以兄弟的身份,跟我講講麻麻杜克。”

“誰?不認識。”

“扎福諾勳爵啊,笨蛋。”

“他叫麻麻杜克?嘖嘖!俗話說貧富不相知,還真是,啊?麻麻杜克!”我縱聲長笑,“我記得上學那會兒,一提到這個問題他就躲躲閃閃、鬼鬼祟祟的。”

她好像惱了。

“這個名字好聽得很!”

我瞥了她一眼,目光如炬。我就覺著這裡面有問題。要是有人說“麻麻杜克”這個名字好聽得很,那一定是有意為之、別有用心的。果不其然,只見她目光盈盈,臉頰也紅撲撲的。

“喲!”我說,“喲喲喲!喲!”

她一副不服氣的樣子。

“行了行了,”她說,“別裝福爾摩斯了。我又沒想瞞著你,我正要說呢。”

“你愛上了這個……哈哈!對不住……這個麻麻杜克?”

“愛得發瘋。”

“好嘛!那,要是你說的是……”

“他後面的頭髮亂亂的、蓬蓬的,難道不令人心動?”

“我正經事兒一大堆,可沒閒工夫盯著扎飛的後腦勺。不過呢,我剛才說到,要是你說的是真心話,那準備接受喜訊吧。我向來洞若觀火,不久前,我和這位老兄聊天之際,一提到你,他雙眼立刻瞪成燈泡狀,因此我確信,他對你如痴如狂。”

她不耐煩地一聳肩膀,賭氣似的將一隻路過的地蜈蚣消滅於玉足之下。

“我知道,你這個傻瓜。你以為女孩家的看不出來?”

我大惑不解。

“那,既然他愛你,你愛他,你又何必拉著我發牢騷?”

“怎麼,你不明白?他顯然愛我愛得不能自拔,可一直默不作聲。”

“他不肯表白?”

“半個字兒也沒有。”

“那,這不是很自然嗎?你肯定明白,這種事總要有點矜持、有點分寸吧?他現在當然什麼也不能說。該死,給他個機會嘛。你們認識不過五天而已。”

“我有時覺得,上輩子他是巴比倫國王,我則是基督女奴。”

“你怎麼會產生這種想法?”

“就是感覺。”

“那,自然是你最懂啦。不過依我看是不大可能,算了,你想讓我怎麼幫忙?”

“那,你們不是朋友嗎。你可以給他點暗示,鼓勵他說不用膽怯……”

“那不叫膽怯,那是周到。剛剛才跟你解釋過,我們男士在這個問題上有一套準則。墜入愛河可能是一眨眼的事兒,但過後要打一陣子退堂鼓,這是分寸的問題。我們是完美、溫柔的騎士,並認為,若是直接奔著人家姑娘過去,實在不合禮數。那就好比橫衝直撞闖進餐車找湯喝。我們……”

“胡說八道!咱們認識兩週,你就開口求婚了。”

“啊,那是因為我伍斯特風流不羈嘛。”

“那,我不明白……”

“嗯?”我說,“繼續,咱們洗耳恭聽。”

她的視線掠過我,投向東南方向。我一轉頭,發現有人來了。

只見這個身影散發出一種畢恭畢敬的謙遜態度,陽光照亮了他那稜角分明的臉孔——正是吉夫斯。

[1]獵狐隊隊長(the master of hounds/foxhounds, mfh),負責訓練和指揮獵狐犬,傳統形象為臉色紫紅、嗓音嘹亮、脾氣暴躁。

[2]soul’s akening,英國肖像畫家詹姆斯·桑特(james sant, 1820—1916)的畫作,畫中少女手握注視遠方,若有所思。

[3]janet gaynor(1906—1984),美國影星,出身默片,常扮演天真無辜的弱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