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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白潔是個騷狐狸

大眼說宋傑家裡沒人,算是證實了小賣部大姐的說法。我把大姐的話對大眼重複了一遍,聽完大眼就傻眼了。

我把他拉到一邊,說:“既然宋傑老婆不想認領屍體,那咱們把屍體拉回去吧。”

大眼想了想說:“我還是先給礦上打個電話吧。”

他掏出手機給礦廠的老闆打電話,先把情況說了一遍,然後問:“你看我們是不是把屍體拉回去?”

……

“可以,但要加錢。”

……

“那我就只能把屍體拉回去!”

……

大眼臉色有些難看,說:“許老闆,你要麼做就太不地道了,我給你說……”沒等大眼說完,對方就結束通話了電話。大眼看著手機發呆,半晌之後,才說:“媽的。這不是坑人麼!”

我忙問大眼什麼情況,他黑著臉沒說話,而是直接上了車。我也忙開門跟了上去。大眼咬著牙說,礦廠老闆不同意把屍體拉回去,因為屍體拉回去還要由礦上負責,萬一哪天死者家屬又去礦上鬧,礦上還要出錢。

礦主的意思是,必須把屍體處理掉,不然不但不付大眼運屍體的錢,以後出事情也要讓大眼負責。

也就是說,現在宋傑的屍體礦主不認,宋傑的老婆也不接。這就好比進了一批貨,沒賣出去,給砸手裡了。

大眼砸手裡了不要緊,關鍵是他拿不到錢,我也等於白幫忙。

忽然,我腦子冒出了一個想法,把屍體找個荒山野嶺一埋,然後回去找礦主交差不就行了。可一想又覺得這種辦法太損陰德,就嘆了口氣。

我問大眼準備怎麼辦。大眼咬著牙,說能怎麼辦,當然是找到宋傑的老婆讓她把屍體領了,她已經拿了賠償款,不接屍體也說不過去。

我說:“要不然咱們報警吧。”

大眼說:“報警也沒用。要是兩三個月都找到人怎麼辦?。”

警察的辦事效率確實不高,而且我們和宋傑老婆非親非故,以什麼身份去報案,也是個問題。說自己來送屍體,對方不接,所以才報案?

雖然是事實,但卻沒有說服力。

我的頭有些大,說:“人生地不熟的,去什麼地方找宋傑老婆,我可告訴你大眼,不管你的錢能不能拿到,我的錢你一分不能少,而且如果長時間回不去,你要給我加錢。你趕緊想辦法。”

不是我無理取鬧,給大眼雪上加霜,而是我也沒辦法,貨車還在修車廠放著,在過幾天就到期了,要是不取車每天都會產生停車費。

別說錢不多,錢再少也不是大風颳了來的。再說了,冷藏車不能長時間熄火,即使不動車也要啟動製冷,不然屍體就化了。也就是說冷藏車根本離不了人,人必須在車上盯著溫度計。

如果車上裝的蔬菜水果倒也罷了,關鍵是死人。誰不怕?

大眼急得直撓頭皮,說:“安子,都這時候你就別給我添亂了。”

“不是給你添亂,你趕緊想辦法。不然我自己先坐車回家。”大眼沒有駕照,如果把他晾在這裡,後果可想而知。之前我欠他錢,他恨不得逼死我,今天我也正好藉機會難為難為他。

大眼坐在車裡發愁,我又下車找小賣部的大姐問關於宋傑老婆的情況,大姐說宋傑的老婆叫白潔,經人介紹和宋傑成婚,兩個人結婚已經有四年,一直沒孩子,宋傑常年在外打工,就留下白潔一個人在家,雖然自己的男人不在家,但白潔很喜歡打扮,所以有很多關於白潔生活不檢點的風言風語。

用大姐的話說,白潔是個騷狐狸,在街上走一圈,滿街都是騷味。

我猜可節能是白潔用了香水,不然不會一路都有她的味道。

簡而概之,根據胖大姐的說法,在結合白潔不肯接自己丈夫屍體的事,我得出了一個結論:白潔外面有人了,拿了宋偉的賠償款,然後和相好跑了。

至於白潔會去什麼地方,什麼時候回來,大姐是一問三不知,因為白潔平時就很少在家住,村裡人說她在縣城找了個有錢的大款,在給大款當二奶。

村裡婦女嚼舌頭根說閒話,多有誇大的成分,所以只能信三分,不過無風不起浪,至少白潔不經常在家,喜歡打扮都是事實。

至於說她傍大款,給別人當情婦,這種事可能是臆想和無端揣測,畢竟這種事作賊捉贓,捉姦捉雙,在當事人沒承認的情況下,不能亂下定論。

把白潔的情況對大眼講了一遍,大眼嘆了口氣,說先進城。我問:“你有辦法找到她了?”

大眼擰著眉毛說:“先把屍體放在縣裡的殯儀館寄存,總不能拉著一具屍體整天到處跑。屍體放殯儀館每天才四五十塊錢,這車跟他孃的喝油一樣,在車上放著更貴。”

我被大眼的話差點逗笑,沒想到這個時候他小算盤打的還這麼清楚,不愧是做鬼生意的,鬼精鬼精的。

開著冷藏車到了縣城,經過多方打聽,我們終於到了殯儀館,殯儀館一般都會在偏僻的地方,這裡也不例外,因為大眼運送屍體的各種手續都很齊全,事情辦得很順利。

在殯儀館放屍體,每天50,超過七天按每天60算。一個月是1800,辦完手續,大眼又交了2000塊錢的押金。

出了殯儀館,我問大眼為什麼屍體放的時間越長反而越貴。大眼說殯儀館一般是事業單位,具有公益性,所以收費一般都不高,為了防止屍體會被長期放在殯儀館,所以才會放時間越長,反而越貴。

不管怎樣,不用在拉著屍體到處跑,我心裡還是很輕鬆的,因為晚上終於可以在床上睡覺了。

要說大眼不是一般的摳門,跟我出車時,他嚷著要住一百多的標準間,現在輪到他出錢,卻帶我住25一晚的小旅館,房間裡連空調都沒有,只有一個不會搖頭的電風扇。

晚上我們在路邊吃的烤串,羊肉串若干,一桶扎啤,每人兩個大腰子。大眼愁眉苦臉的吃串喝酒,不停唉聲嘆氣。

我沒大眼那麼多煩惱,在車上待了兩天都快憋瘋了,有酒喝有肉吃比什麼都重要。

我打著酒嗝,安慰他說:“大眼,你也彆著急,明天咱們去小區門口貼尋人啟事。只要她縣城住,就能找到她。”

本來我只是隨口一說,沒想到大眼卻當真了,他兩個大眼珠子冒著光,說:“這倒也是個辦法。再把她照片貼上,肯定比找警察效率高。”

我愣了會兒,說:“你有白潔的照片?”

“有,有。”大眼從錢包裡拿出一張照片遞給我,說:“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