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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咱王小跑不比博爾特慢多少

末世第106天,凌晨2點30分。

H市。

一道黑影在昏暗的樓道間迅速穿梭,陳輝揹負著蘇晴,手提著沉甸甸的醫藥箱,卻依然步履輕盈,行動自如。

他一口氣趕了接近三十公里的路程,卻絲毫不覺得疲憊,肌體猶如修煉了《九陽神功》一般,力量無窮無盡,綿綿不絕。

“該死的,前面是屍潮!”

他心中暗驚,敏銳的感知告訴他,前方不遠處,浩浩蕩蕩數量上千只的的喪屍群已經將路口封死,宛如一片死亡的海洋。

陳輝當機立斷,迅速躲進身旁一棟尚未封頂的爛尾樓中,藉助殘垣斷壁掩藏身形。

屍潮最前方,一名男子正在飛速奔跑,他身形高大魁梧,肌肉壯實,如同古希臘神話中的勇士。

那人的呼吸均勻而深沉,顯然擁有極高的體能和耐力。

陳輝的目光格外敏銳,他注意到了那道不尋常的身影,看著他從樓下經過。

“是王小跑!怎麼會是他?”他喃喃道。

王小跑身後的喪屍緊追不捨,大多數是二愣子喪屍。

這些喪屍的攻擊方式單一卻致命,它們會在距離目標差不多的時候,突然蓄力飛撲而出,要麼是趴在倖存者的背上,貪婪地吮吸溫熱的血液;要麼是勾住倖存者的腳,啃咬裸露在外的小腿肌肉。

就在此時,一隻二愣子喪屍突然從前方一輛廢棄的汽車後面躥了出來,朝著正在狂奔的王小跑飛撲而去。

是的,這是它們的第三種攻擊方式,潛藏——偷襲。

別看它們白天的時候看著愣頭愣腦的,到了晚上,眼睛裡就會閃出兇惡的紅光,整個人都變了氣質。

它們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掩體,隱藏自已的身形,然後在目標最不經意的時候發動致命一擊。

“哎咦!我草。”

王小跑嚇了一大跳,急忙蹲下身子,那喪屍從他頭頂飛過,砸中後面的喪屍,像打保齡球似的摔成一堆。

然而,這短暫的耽擱卻讓王小跑陷入了更加危險的境地。

另一隻二愣子喪屍趁機爬上了路邊一輛汽車的車頂,它雙眼緊盯著王小跑,嘴角流涎,彷彿已經聞到了鮮血的味道。

它藉著高度,猛地一躍而下,如同一隻展翅的禿鷲,朝著王小跑撲去。

“小心!”陳輝在心中吶喊道,其驚險程度讓他也不擴音心吊膽。

王小跑在千鈞一髮之際回頭瞥見了那隻飛撲而來的喪屍,他的心臟再次猛地一縮,彷彿要停止跳動。

但他的身體形成了條件反射,肌肉記憶促使他當即翻滾躲避。

“砰!”

那喪屍撲了個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發出一股金屬砸在水泥路面上的悶響。

王小跑急忙起身,從那喪屍的身上跳了過去,繼續朝著前方狂奔。他的心跳如鼓,呼吸急促,但他知道自已不能停下來。

當王小跑的身影最終消失在街角,隱入了那片混沌與未知之中,陳輝的思緒不由自主地被拉回了那段避難所的艱難歲月。

記憶中,避難所八十來人,一共分成三隊,王小跑是第二隊的隊長,人如其名,非常能跑。

作為國家二級田徑運動員,他的耐力驚人,跑起步來如同一頭勢不可擋的蠻牛,無人能及。

“比身材,老子不比施瓦辛格差;比速度,老子比博爾特也慢不了多少!”這句話成了他的口頭禪。

每當他提起,避難所裡的氣氛便瞬間活躍起來,大家笑成一團,彷彿所有的苦難與憂愁都被這爽朗的笑聲所驅散。

他性格豪爽,敢作敢當,頗具男人氣概,跟陳輝也很玩得來。

然而,他也有一個人盡皆知的缺點——好色。

在避難所的日子裡,他隊伍裡的女人沒少被他騷擾,甚至有人傳言,他已經將隊伍裡的女人睡了個遍。

別的組的女人從他面前經過,他總是眯起雙眼將人家全身打量個遍,傳說他有雙能自動測量胸圍和臀圍的火眼。

陳輝組裡的女隊員多次跟他抱怨,要他找小跑談談,小跑總是一副滿不在乎,忿忿不平的態度。

掐著根菸,嘴裡嘟囔著什麼;“都他媽末世了,老子看幾眼能怎麼能算騷擾?是她們屁股上能少塊肉還是能變喪屍?再說了,都末世了,人類難道不應該緊緊團結在一起,努力把最優秀的基因傳承下去嗎?”

他口裡的最優秀的基因不是指別的,而是指他自已。

總之,不管誰來勸他,他嘴上總是說著好,好好,一定改一定改,下次還是偷瞄不誤,不,他那氣勢算不上偷瞄,他是光明正大的凝視,還帶著一股子讓人脊背發涼的邪笑。

……

“唉……”

陳輝長嘆一聲,其中似乎蘊含了無盡的不甘與怨恨,彷彿要將胸中的鬱結一吐而快。

他心想,若非最後遭到隊友背叛,那段在避難所中苦中作樂的日子,其實還是相當值得回味的。

雖然艱苦,但人與人之間的溫情與互助,卻如同黑暗中的燈火,照亮了彼此的心靈。

“只恨不知道背後的陰謀和真兇,好好的這幫畜生為什麼要謀害我。”陳輝喃喃道,他意味深長地看向天空,月亮懸掛得異常低垂,彷彿是天地間唯一未被絕望侵蝕的明燈。

它的光芒帶著一種難以言喻的悽美,輕輕灑落在斷裂的建築、荒廢的街道上。

這時,一個微小的黑點突然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黑點在空中逐漸放大,隨著時間的推移,陳輝終於看清了它的真面目——原來是兩隻千里眼喪屍,它們正扯著一名女子,朝他的方向飛速飛來。

“幹!它們沒看到我吧!”陳輝敏銳地躲在柱子後面,心中一下子慌了神。

其實,他現在的實力早已今非昔比,對付這幾隻喪屍綽綽有餘其實。

只不過上輩子被它們給打怕了,都給打出ptsd來了,心理陰影促使他本能地想躲避起來。

千里眼這種鳥類喪屍全身像是披了一層焦黑的石油,羽毛像是燒結在一起,如同焦炭,它們最怕白日的陽光,常年棲息在這種爛尾樓裡。

它們最厲害的地方,在於能夠在高空中準確標記獵物,然後借用俯衝的動力,達到一擊必殺的效果。

而且,它們的身軀相對嬌小,可以從普通防盜窗的間隙中鑽進來,用它們尖銳的喙啄碎玻璃,攻擊其中的倖存者。

陳輝聽到千里眼噗嗤噗嗤的聲音,是它們扇動翅膀發出的聲響,看起來它們降落在了附近。

陳輝急忙閉上雙眼,調整呼吸,他能透過細胞間微弱的生物電相互呼應感知到對方的存在。

“十隻,不對,是十二隻!他媽的,老子往哪跑不好,偏偏跑到千里眼大本營來了!”他暗自咒罵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