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 晴 風,伴隨降溫。
睡醒先打了一串噴嚏。
看資訊有人給我介紹物件。
我說:“不搞物件了。”
對方說:“咋,還忘不了六六?還喜歡著呢?”
我說:“沒有吧,是我自已的原因,是自已累了,身體不准許,心力也不准許了,再來一個我再從頭瞭解等等等等這個過程太累了。”
對方說:“如果對方是你認識很久的人,你們已經瞭解了呢?人家惦記你好幾年了,看你換了幾個女朋友了都。”
我心底暗暗猜測是誰,但是把我們的共同好友都過了一遍,都沒有猜出來是誰。
但是無所謂是誰,都一樣。
我說:“認識這麼久都沒有契機讓我發現她,就算我再後知後覺,那也說明我們真的沒有緣分。”
最終我也沒問到底是誰。
並且告知對方不要告訴我是誰。
後來發現我很難再去喜歡別人,我不想花時間,也不想去了解,不想開始,不想費心思,和六六這段感情,就好比我絞盡腦汁花了很長時間快寫完了一篇畢業論文,但是老師說我字跡潦草,中間立意不真實,把我的論文撕的粉碎,讓我重新寫一遍。雖然我記得開頭,也有憧憬的結尾,但我也懶得寫了。
因為這篇快寫完的論文已經花光了我所有的對愛的精力,只差一個結尾,卻想要我再重新來過。
這一段失敗告終的感情,最糟糕的地方不在於結尾以失敗告終。
而在於剝奪了我再去愛一個人的勇氣,面對接下來的人,無論她們有多麼優秀。
我都心有餘悸。
其實寫下以上文字的時候,還是忍不住落淚。
並不是我還愛著六六,只是回想之前有過愉悅快樂和一切美好的記憶裡,穿插著各種可以捅破心臟的一刀一刀又一刀。以至於想起來就會痛徹骨髓。
分手之後我們也經過了很狗血的決裂和分手之後的和平期,乃至現在更像親人。
我想,有些人穿過你的人生時,可能需要扮演的不是單一的角色,她們要從朋友變成愛人變成憎惡的物件又變成朋友又演變成親人,最後像牙牙學語的幼童總有一天會擺脫父母的庇佑一樣,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
每一個階段都伴隨著開始和結束。
也許不是沒可能,需要後來的人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的打消我的懷念頭,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的感動我,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的把她自已坦白在我面前,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的獲取我的信任,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的堅定選擇我。
可是那不是當下,不是現在這個想起歷來的失敗還哭的發抖,心臟像被一個無形的拳頭捏著的,像蜷縮的刺蝟一樣想把自已包裹起來對抗全世界的愛的我。
應該是那個乾乾淨淨的,可以放在陽光下暴曬,可以大大方方接納一個人進入我的生活,無論是生活還是情緒都能照顧好自已也能照顧到對方的,褲兜裡裝滿了糖果的我。
而不是當下,當下自顧不暇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