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經文中的五火之說,是解釋《精微論》中厥病目無所見的情況。說的是陽氣並於上,陰氣並於下,陰陽不交,所以為厥。厥就是逆。由於陽氣逆於上則火不降,陰氣逆於下則火不升。水既不升,火又不降,而眼睛作為一陰之微精,不能承受五臟之陽逆。這只是單獨說厥逆為病的情況,並不是說火有五而水只有一。再看二火之說,是《逆調論》中說的,有人身體寒冷到極致卻反而不戰慄,這叫做骨痺。說的是這種人腎氣素來強盛,以水為事(可能是指經常接觸水或從事水上工作),導致腎脂枯竭而髓不能滿,所以寒冷甚至侵入到骨頭裡。又因為肝為一陽,心為二陽,這兩個臟器都有伏火,所以一水不勝二火,導致身體雖然寒冷但並不感到凍慄。這只是單獨說骨痺為病的情況,又哪裡是說陽氣常常有餘呢?如果把五火、二火都當作火證來引用,那麼《示從容論》中說的二火不勝三水又該怎麼解釋呢?為什麼偏偏不引用這句話呢?試著用這個問題去問丹溪,他將如何回答呢?
丹溪說:氣有餘便是火。又說:五臟各有火,五志激發它,火就會隨之燃起。如果是各種寒病,必須是身體受到寒氣侵襲,口中吃了寒涼的食物,才會生寒病。並不像各種火病那樣,是從內部自發產生的。所以氣病為寒的,十個人中不到一兩個。
我品味丹溪的這句話,不能不掩卷嘆息。難道氣病為寒的真的十個人中不到一兩個嗎?氣本屬於陽,陽氣實的人固然會發熱,但陽氣虛的人難道就不會發寒嗎?所以經文說: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又說:血氣喜歡溫暖而厭惡寒冷,寒冷則血氣凝滯不能流動,溫暖則血氣消散而去。這其中的道理是可以知道的。而且現在的人中,氣實與氣虛的人哪個更多呢?那麼寒熱也就可想而知了。然而怎麼證明這一點呢?比如心氣虛則神志不明,肺氣虛則治節不行(指肺的呼吸功能及調節水液代謝的功能失常),脾氣虛則飲食不能健運,肝氣虛則魂怯不寧,腎氣虛則陽道衰而精少志屈(指性功能減退、精子減少以及意志消沉),胃氣虛則倉廩(指脾胃)匱乏而波及諸經,三焦虛則上中下都失職(三焦是中醫理論中的一個概念,分為上焦、中焦、下焦,總括人體內臟器官的各個部位),命門虛則精氣神都無根(命門是中醫理論中的一個概念,多指兩腎之間的部位,是生命之門的意思)。這些情況哪個不是氣虛的表現呢?氣虛就是陽虛,陽虛則五臟內不溫暖而由無寒生寒,所以多出現陽衰羸敗的病。如果一定要等到寒氣侵襲或吃了寒涼食物才算是寒證,那麼這些人又該如何解釋呢?醫生對於病人的可貴之處,在於能識別生機。這是醫家最大的關係所在,而丹溪完全沒有觀察到這一點。所以難怪他會說氣有餘便是火,而我卻反過來說:氣不足便是寒。如果他聽到我的說法,不知道會不會同意呢?
丹溪在《格致餘論》中說:在六氣之中,溼熱致病的情況佔了十之八九。根據這一說法,如果溼熱致病真的如此普遍,那麼使用寒涼藥物也應該同樣頻繁才對,但這種觀點其實是大錯特錯的。陰陽之道,本就像秤砣一樣平衡,寒來暑往,有勝必有復,如果偏熱到這種程度,那氣候就亂了,天道也就違背了。所以黃帝問:自然界的德化政令的動靜損益都是怎樣的呢?岐伯回答說:德化政令和災變不能相互疊加,勝復盛衰不能相互增多,往來大小不能相互超過,升降作用不能相互脫離,都是各自跟隨其動而自然復歸的。這是《氣交變大論》中的話,難道這也不可信嗎?
丹溪在夏月伏陰論中說:如果在夏天火令之時,盲目使用溫熱藥物,怎麼能避免實實虛虛的禍患呢?有人問:巳月是純陽,這個說法或許還通,但五月一陰生,六月二陰生,這不是陰冷又是什麼?他回答說:這是陰氣剛開始在地下活動。四陽浮於地上,像火一樣焚燒,金石都能熔化,哪裡有什麼陰冷?
根據這一說法,那夏天就只能用寒涼藥物了,但黃帝又問:服用寒涼藥物反而發熱,服用溫熱藥物反而寒冷,這是為什麼呢?岐伯說:這是因為只治療了當時旺盛的氣,所以導致了相反的結果。然而丹溪只知道治療旺盛的氣,卻不知道有時候旺盛的氣是不能治的,他怎麼不知道呢?況且春夏的溫熱,秋冬的寒涼,這是四季的主氣;而風寒暑溼火燥,這是六週的客氣。所以春夏也有陰寒的時候,秋冬也有溫熱的時候,這就是所謂的主氣不足,客氣勝。所謂的必先歲氣,無伐天和,也是這個意思。難道丹溪只知道有主氣,而不知道客氣迴圈勝復嗎?但這還只是從氣候角度來說。如果說到人的血氣陰陽,本來就各不相同,病的表裡寒熱,又怎麼可能都一樣?假如夏天得了陰證就忌用溫熱,冬天得了陽證就忌用寒涼,那人還能活嗎?丹溪只知道夏天宜涼,卻不知道怎麼根據病情來靈活用藥,他又怎麼不知道呢?看他的論述,只說夏天忌溫熱,卻不說冬天忌寒涼,他怎麼這麼害怕火,主張火的說法竟然到了這種地步。
丹溪在《局方發揮》中說:經書上說暴注下迫都屬於熱。又說暴注屬於火。還說下痢清白屬於寒。熱是君火之氣,火是相火之氣,寒是寒水之氣,屬於火熱的有兩種,屬於水寒的只有一種。所以瀉痢一證,似乎屬於熱的比較多,屬於寒的比較少。仔細研究《局方》主要是用熱澀的藥物,如果用在下痢清白而屬於寒的病症上,那是可以的。經書上說的下迫,就是裡急後重的意思,這個病屬於火,是相火所為,它的毒害比熱還要嚴重,如果用澀熱的藥物治療,那不是在殺人嗎?根據這個說法,用二火一水來解釋瀉痢的原因,實在是不恰當。經書上說暴注下迫都屬於熱,是指突然腹瀉如注、下迫的症狀,並不是指腸澼下痢。看《太陰陽明論》上說:陰經受病就會進入五臟,導致飧洩,時間久了就會變成腸澼。腸澼說的是久病,怎麼能和暴注一樣都是熱呢?而且《內經》裡只有暴注下迫皆屬熱這一句話,並沒有暴注屬於火的話。即使有的年份屬火,有暴注的症狀,但是木金土水這些年份也都有這個症狀,又怎麼能只說火呢?大概是因為他的觀點主要集中在火上,所以就借用經文來證明自已的觀點,卻不知道經文說的二火,本來是講六氣的道理的,怎麼能把瀉痢一證都歸為二火呢?再看經文上說:長夏容易得洞洩寒中的病,怎麼不說洞洩熱中呢?這個意思很明顯,丹溪怎麼就不明白呢?認為瀉痢是火病的說法,本來出自河間,丹溪繼承了這個觀點,所以變成了自已的說法。戴原禮又繼承了丹溪的觀點,所以說:痢疾雖然有赤白兩種顏色,但終究沒有寒熱的區別,都當作溼熱來治療。這個說法流傳開來,就導致各家方論都只說溼熱,而不知道還有寒溼,這個危害太大了。至於《局方》這本書,雖然說多用熱澀,但對於實熱新邪,難道都說要用這種方法嗎?看它裡面記載的太平丸、戊已丸、香連丸、薷苓湯等藥物,難道不是用寒來治療熱的嗎?還有真人養髒湯、大已寒丸、胡椒理中湯等藥物,都有可用的方法,關鍵是要看使用者怎麼用,怎麼能因為《局方》裡用了熱澀的藥物就斥責它不對呢?而且這本書的流行,是宋神宗下詔讓天下的高醫各自把有效的方子奏報上來編成的,這裡面可能有些過於粉飾的地方,但真正有效的方子也一定不少。只是丹溪說火多的,認為熱藥能殺人,而我看到那些因為寒多而死的,卻只見寒藥殺人。明智的人應該深入考察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