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芙蓉見此,望了身邊的小獸一眼,有了辦法:“你們看見了嗎?它龍頭、馬身、麟腳,形狀似虎豹,體色亦金亦玉,肩生一對羽翼卻不能展,頭生一角並後仰,渾身鱗甲,正是《山海經》和《清稗類鈔》中記載的貔貅,是我偶然間遇到的,現在是我的侍神,我用侍神來代替我可以嗎?”
“這······”苗珊瑚躇躊,不知道這樣算不算違規。
財迷心竅的小秋一心促成這樁租書的生意,從旁說道:“珊瑚姐姐,我認為這樣可行,貔貅是芙蓉姐姐的侍神,和芙蓉姐姐是一體的,假如現在不是芙蓉姐姐租書,而是貔貅租書,是不是就沒有問題了。”
苗珊瑚沉思片刻,發現也是那麼回事,如果租書的是貔貅,一切都沒有問題,就鬆了口:“好,可以給你租書。”
石芙蓉微笑:“多謝了!”
“不客氣。”苗珊瑚又把金條連同借書單一併收起來。
小秋則道:“芙蓉姐姐,你和我一起去取書吧。”
書架是按26個字母排列的,書名第一個字的首字母對應著相應的書架,和很多圖書館的方式一樣,《妖怪圖鑑》對應的是寫有“Y”字母的書架。
兩個走去,小秋問道:“芙蓉姐姐,你為何要看這樣一本書?”
“聽說這是世間一萬餘種妖怪的總綱,配有插圖,我只是想要在上面找找有沒有那樣一種妖怪!”石芙蓉答。
“哪種妖怪呢?”小秋問。
石芙蓉道:“抱歉,不能告訴你。”
“沒事,誰都有自已的秘密。”小秋道,“希望你能找到。”
“謝謝你,小兄弟。”石芙蓉覺得小秋很有意思,輕輕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秋道:“不客氣!”
小秋和石芙蓉來到相應的書架邊,兩個一起找,很快找到了那本厚書,小秋拿過,兩個又來到櫃檯邊,小秋把書給苗珊瑚,苗珊瑚已經在電腦上對這本書做了“租出”記錄,就把書給了石芙蓉,說道:“別忘記歸還?”
“一定不會忘記。”石芙蓉接過書,雙手抱在懷裡,和貔貅一起走了出去。
來到外面後,石芙蓉蹲下身,對貔貅道:“幫我把書藏好。”
“是的,石姐姐。”貔貅張嘴把書吞進了肚子。
······
從九點五十到十一點半的一節大課還沒有上完,林越就隱隱聽到耳邊有人呼喚自已的名字,起初還以為是鬧鬼了,片刻後才知道這是承繼蔣小魚妖力的小秋在呼喚自已,看樣子是妖怪管理局裡出事了,於是林越偷偷溜出教室,飛一般趕去妖怪管理局。
尚未到門口,林越就看到妖怪管理局門前的街道上停著兩輛警車,警車的警報聲還在不斷響著,警車旁邊站著數名警察,警察身邊則是苗珊瑚、薛君、薛璃和霍白白等,另外就是外圍一些瞧熱鬧的店家和學生。
林越走上前去,對苗珊瑚等說道:“出什麼事情了?”
苗珊瑚頗為愧疚地道:“因為租書的事!”
林越追問:“對外租書也會犯法嗎?”
苗珊瑚說道:“租書不犯法,可是我們收了不應該收的用來當借書費用的東西。林越,很對不起,只是照看一下租書、賣書的生意,就出了差錯!”
林越道:“沒事,不過我要知道緣故。”
苗珊瑚正要說,站在警察中間的一名留著寸頭、神態威嚴好似是頭頭的中年警察走過來,對林越說道:“你是他們口裡所說的妖怪管理局的主人對嗎?”
林越點頭:“是我。”
中年警察道:你好,我是白衣社群派出所的所長吳健雄,接到X銀行報警,發現有人使用M行夏月市某分行金庫丟失的金條,我們趕到,發現金條使用者是苗珊瑚姑娘和一個叫小秋的孩子,而兩個堅稱是一位身穿棒球服來租書的叫石芙蓉的少女給了他們這根金條,所以我們過來了解情況。”
林越看向苗珊瑚和小秋:“有人來租書,用金條當租書費?”
“林越哥哥,對不起,都是我不好,都是我貪便宜。我看到了金條,就竭力促成這筆生意,如果生意不成,就沒有這樣的事情了。”小秋自責不已。
苗珊瑚則道:“事情是這樣的。你走以後,妖怪管理局來了一個穿棒球服、戴棒球帽的女子,想要買書,可惜要買的書是孤本,所以我沒有賣,提議她租借,並告訴她租借的規矩,她不願意顯出本體,就用身邊的侍神貔貅來代替自已證明身份。就這樣她租借到書,拿出一根金條當租書費。”
又道:“我們收到金條,告訴了薛君、薛璃和霍白白他們,大家都很開心,就想給你一個驚喜,我和小秋就帶著金條去了白衣街上的X銀行,要把金條換成現金。銀行工作人員看到金條上的銀行logo和編碼,發現是M行丟失的金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