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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赴約

李想疼的齜牙咧嘴,尾巴被生生拽下去一大撮毛。他一刻不敢停留,這要再被抓住,恐怕再難逃出生天。

耳邊生風,腳下冒煙,李想用盡全力跑,腦中又快速閃出一串記憶。一樣的筋疲力盡、疲於奔跑,原來那是狗兄被原主送人後從新主家中逃走,一路循著記憶氣味回家的影像,它舔舐著被磨破的滿是鮮血的爪子。

可當它歷經萬難找到桃源巷的時候,原主早已搬走。李想忍不住鼻子一酸,溼了眼眶。

此時此刻他和狗兄的境遇是如此雷同、又同命相連。

不知不覺,李想來到一個熱鬧的市場,有了之前的經驗,他知道現在自已的處境必須時刻警惕人類。

這個地方對李想來說很陌生,之前從未來過。市場大門上寫著錢潮集貿四個字,李想抬頭看了看正午的日頭,自已來花市這麼久,竟第一次找不著方向。

李想小心的避開行人,垂著頭慢慢的走著,無家可歸的滋味真的不好。以前在深港的愜意日子又湧上心頭,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可是現在該怎麼辦?去哪裡?

“李哥,進來吃了午飯再走吧!”

“不了,不了,我還要趕著把車上的貨送去人民廣場的步行街呢。”

一男一女的對話飄進李想耳朵。李想立刻來了精神,人民廣場?

白薇,對啊,約了白薇今晚8點在人民廣場見面來著。

李想興奮的原地打轉兩圈,那輛送貨的小貨車就停在他面前不遠的地方,他靈機一動。

趁車主還沒回到車上,李想率先躍上那輛小貨車的車箱,一股濃重的海鮮味道充斥著整個車箱。車上裝著好幾只大的白色泡沫箱,李想急忙找到一個隱蔽的地方躲了起來。

很快,貨車司機回到駕駛室發動車子,李想興奮的只差笑出聲了。

一放鬆下來,李想開始感到渾身的疼痛,尤其是爪子。他舉爪一看簡直不忍直視,乾裂的滿是爛瘡的四隻肉墊兒,傷痛外加被跳蚤啃咬的瘙癢讓李想忍不住猛用爪子搔抓起來。

轉眼,身上的毛落了一地。

這、這特麼怎麼去見白薇,昨晚自已還是那個意氣風發,帥氣逼人的長腿歐巴、今天卻成了一隻落難流浪的喪家之犬。

就這樣一路上李想一會兒期待、一會兒想放棄和白薇見面的念頭來回折磨著他。

不管了,眼下這是他李想唯一、且特別想走的一條路,他不知道白薇是否願意收留像他這樣滿身爛瘡、骯髒、一身臭氣的流浪狗。

但無論如何,李想明白他必須試試。

車緩緩停下,李想做好準備衝下車,只待車門開啟。車門一開,李想就“噌”的一下竄了出去,司機措手不及嚇了一跳。

李想不管不顧跳下車就跑,貨車停在步行街入口處,人民廣場就在不遠的地方。

人民廣場是花市最大的一個供市民休閒娛樂的廣場,雕塑、花壇、噴泉錯落有致,尤其是廣場中心那座高十幾米的鐘樓,是花市標誌性的古老建築之一。

鐘樓大鐘的錶針指向中午12點25分,距離約會時間還要很久,李想打算找個安全僻靜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

這半天他實在是太累了,一直處於高度緊張的狀態,此刻的他真的好想躺下美美的睡上一覺。

廣場一側有座大花壇,花壇深處植物茂盛,李想打算去那裡小憩。

初冬的草有些泛黃了,李想找到一塊鬆軟的陽光能照到的草坪,把身體放倒沒多會兒他就睡著了。

這一覺李想睡得很沉,或許是地上涼,他又夢到了那個大雪紛分的冬季。

“李想,別去……聽媽話,不要去找她。”

“不!媽,我怎麼能看著那個賤女人這麼挑畔你,你才是李家的女主人!”

李想失控了,他怎麼能忍受自已的母親被那個賤女人這樣欺負,那個女人不光奪走了母親的老公,居然還想做這家的女主人。

可他的胳膊被母親緊緊拉著怎麼也不肯鬆手。

“不能去,你去了,以後你爸會和你反目的,媽受點兒委屈不要緊,可你是李家長子你可是李家的繼承人!聽媽話,不要和你爸鬧翻。畢竟你爸對你這個兒子還是不錯的。”

母親的眼淚反而更加衝昏了李想的頭腦,他不願見母親流淚,他的心比她還疼。

李想用力推掉母親的手,沒想到用力過猛,她的身體直接向後倒去,後腦重重摔在地上。

“媽……”一聲慘烈的呼喊。

李想被一陣冰涼澆醒,花壇裡的自動灌溉水槍噴了他一身水,他不禁渾身打顫。

這個夢他已經做了三年,也折磨了他三年,母親那一跤後再也沒起來。他的心從此一片灰暗,負罪感和仇恨像一座山壓在他心上。

假如父親沒有和那個賤女人一起,假如那個賤女人沒想謀奪李家女主人的位子,假如那天他沒有執意要去找她理論,假如他沒有用力推開母親的手……可是,世事從來沒有假如二字,母親走了,他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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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此,李想忍不住熱淚盈眶,他知道他永遠無法原諒自已。

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母親剛入土,那個賤女人就嫁進了李家成了他的繼母。李想徹底崩潰了,無論他如何阻撓,父親冷臉如鐵,為此他們的父子之情也漸行漸遠。

李想一氣之下出走了,他無法面對那個家,那個賤女人,還有父親。

花市是他一直嚮往的地方,這裡明星大腕雲集,李想從小幻想自已長大後能成為明星,他決定到這個城市碰運氣,而他的父親一怒之下斷了他的經濟。

父親眼裡,李想就是個逆子。

在花市的處境很快讓李想的明星夢遭到現實的啪啪打臉。

為了贖罪,減輕自已的罪惡感也為了生存,李想這個曾經的富家公子在花市淪為了一個底層謀生的人,什麼活髒、什麼活累他就幹什麼。

即使是這樣他仍夜夜失眠,內心深處的痛苦無法減輕一分。

那個時候的他是那麼極端、他跑到人民廣場寫了一塊兒牌立在旁邊,只要誰花五十元就可以揍他一頓,路人都笑他是瘋子是傻子,也有罵他是故意作秀博眼球的。

可李想才不管別人的目光。

因為這個,李想很快在人民廣場混得小有名氣,成了“名人!”

直到那天,一個女孩兒出現在他面前……

她就是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