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甄何夕。”曹凡叫住了要離開班級的甄何夕,“你不和我吃晚飯嗎?”
“去外面吃。”
“那你還回來嗎?”曹凡的手指戳啊戳,“幫我帶個煎餅果子唄。”
“行,晚自習之前給你拿回來。”
曹凡給了她一個熊抱,然後目送她離開。
甄何夕出了學校,她當然不是為了吃飯才出來這一趟。手機上的位置清晰到不能再清晰,她要去的地方只有一個。學校給他們留下的晚飯時間並不長,只有四十多分鐘,不過足以她跑這一個來回了。
她知道自已沒必要過去,這行為只是自已衝動下的突發奇想,去了也只是給自已添麻煩,但是心中的波瀾只憑思考是沒辦法平息的。
理性在告訴她停下來,感性卻在驅使著她的雙腿奔跑。地圖上的藍色箭頭帶領她穿梭在一個又一個的分岔路口,她就像第一個馬拉松跑者一樣,自馬拉松平原跑到雅典城市廣場。而後在向大家傳遞勝利的喜訊之後又停止了呼吸。
到了地方之後,她無心整理自已的呼吸,跑到了前臺問了甄知歲他們會在哪裡排練。因為留的不是王枔的名字,前臺的工作人員要她說一下里面的人長什麼樣,可她實在太過慌亂,說了很多也沒理清一個清晰的形象,直到說出有一個紅髮的少女前臺才反應過來。
“這麼說我就想起來了,那姑娘長得很漂亮來的,一眼就記得住。”
甄何夕記住了在哪裡之後又跑了起來,她其實本不用這麼急躁的。
為什麼要這麼慌亂?她一遍又一遍的在心裡問自已,然後再一遍又一遍的逼迫自已冷靜下來,可是她做不到。
別搶走他。別搶走他別搶走他。少女知道自已的心只是在擔心些莫須有的事情,什麼搶不搶走的,怎麼會有這回事?他和叢心才認識沒多久不是嗎?怎麼可能怎麼可能。
可是他們的關係又那麼好,好到根本不像初見,反而像是多年不見的老友重新相見一樣。叢心是個和自已一樣,很沒安全感的人。別人或許看不出來,可自已和她很像,所以才能透過她的眼睛看到她的心底,就像看到了另一個可憐的自已。
可她對他一點防備感都沒有,第一次見面就敢去他家裡,最近她來家裡的次數越來越頻繁,這個家之於她就像冰冷的牆面之於自已一樣有安全感。
那麼哥哥呢?甄知歲本該用那種面癱臉看著所有人的,可是看到叢心他不會這樣,叢心犯蠢他會在一邊吐槽,叢心做傻事他也會陪她一起瘋,即使嘴上說著再不願意,可實際行動又不會騙人不是嗎。
一切的一切不過是捕風捉影的一些蛛絲馬跡,可自已就是沒法一笑哂之。
‘這麼說我就想起來了,那姑娘長得很漂亮來的,一眼就記得住。’
前臺那個人說的話又浮現在腦海了。叢心很漂亮,所以迷上她也是應該的。人們都說喜歡一個人不會只喜歡一個人的臉,可自已這種花瓶除了供人欣賞還有什麼長處呢?
無錯書吧一個易碎的,看倦了的花瓶迎來的結局無非幾個,要麼被扔進垃圾堆,要麼被束之高閣,從此在某個角落裡佈滿灰塵與蛛絲。
我沒有什麼優點,也沒有什麼擅長的東西。不僅如此,我還處處給他惹麻煩,要他整日奔波於我的一些破爛瑣事中。這樣沒用的我就該安安靜靜的迎接自已的結局。
可是,可是他會不會垂憐我一眼呢?會不會把我從灰塵之中拾起細心擦拭,日日珍重我呢?理性說那是沒可能的事情,但是我還是想親眼看到,親耳聽到。只有這樣我才能死心吧。
甄何夕到了門前,沒有敲門也沒有出聲,只是悄悄的推開了門,從門的縫隙之中看著排練室裡的光景。
排練室裡的他們還在閒聊,有時甚至笑的很大聲。閒聊完之後,王枔拍了拍手,他們緊接著又投身音樂中,燈光下他們晶瑩的汗水反著光,亮的耀眼。
就是朋友而已,那就是朋友之間的相處模式。甄何夕看著最前方的叢心灑脫的模樣有點羨慕,她一點也不討厭叢心,不然從一開始她就不會把叢心放進家門。
要放手這種話已經說到自已都快要聽膩了,可若是這段感情真的能夠如此輕易的割捨,她又怎麼會重複這麼多次呢?
自已面前能選擇的路無非兩種,隱瞞或者坦白,而自那兩條路之後又會分出無數的岔路,可無論哪一條岔路都不會有所有人都開心的結局。
即使自已袒露了心聲,而甄知歲又接受了她,他們的未來無非只有逃,永無止境的從認識的人那裡逃開,更別說她的身體也沒辦法陪他走到最後。自已死後,那個剝奪了與世界所有聯絡的他會是怎樣,自已一下就想象的出來。
即使尋找遍無數的海灘,也無法找到藏在貝殼裡的珍珠,即使栽種再多的種子,也無法長出一株完整的花朵。那就是他們的結局,命中註定的結局。也許所有愛情的下一站都會成為親情,可是一開始便是親情的感情卻無法重新化為愛情。
她默默關上了門走出了這裡。這份無處可尋無處可去的戀情呼之欲出卻又無從提起。在這即將消融的殘陽之下,她忽然不知道要回哪裡去才好。
手機上的藍色箭頭還在為她指著方向,GPS覆蓋了整個世界,無論你去哪裡它都能讓你走上正確的路,那正確的路既寬廣又坦蕩,無數人正走在那路上,但她熄滅了螢幕,走上了另一條陰暗逼仄的路。
地圖軟體的機械音不停地催促她回去,而她頭也不回,一次都沒有駐足。於她而言,要走的路只有一條。
地獄門楣上的巨大銘文是什麼?沒人知道,不過但丁的《神曲》中說它應該是這樣的。
“凡入此門者,當棄絕一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