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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偷渡

山裡的螞蝗很是可怕,只要吸在人的面板上,沒一會就能喝的飽飽的,吸血的為了可見一斑。

小心翼翼的把腿上這條和自己如此有緣的螞蝗弄下來,王朗唸了一句阿彌陀佛,送它上西天。

霧氣漸漸散去了,大蚊子又出來了,王朗塗上阿木熱布送給他的驅蚊藥水,緩慢前行著。

叢林的路很不好走,地上頗為泥濘,一腳踩下去再踏上來就是一腳的泥巴,很難甩掉。

摸索前進了幾個小時,王朗抬頭看看天,中午剛過,太陽正毒,林間的樹木雖然蔥鬱,遮住了大部分陽光,但周圍的氣溫依舊高得嚇人,王朗帶上遮陽帽,繼續前進。

那群和他街頭的人不可能還留在原地,所以必須加快步伐,希望他們不要走的太遠,就算要走也要留下一點線索才好,不然這茫茫林海,去哪裡找他們?下午三四點鐘的時候,王朗停下來喝水歇息,現在他的位置距離葉文指定的位置已經不遠了,再有一個小時左右的腳程就能到達。

希望這一個小時裡面會有好事情發生,比如說那群笨蛋迷路了,在林中兜圈子,正好撞上他,這樣就皆大歡喜了。

休息夠了,王朗起身正準備繼續前行,揹包裡的對講機突然響了起來。

“附近有人聽到我們說話嗎?我們這裡有人受傷,請求支援…老仲,我這樣子是不是有點傻,附近怎麼可能會有人呢.”

話說到這裡,隨後是吱吱的雜音,王朗抱著對講機,但是再也沒有聲音傳出來了。

王朗愕然了一下,然後破口大罵,這聲音他太熟悉了,孟宏那王八蛋,他還真是會坑熟啊。

王朗無限懷疑這個該死的任務是屬於孟宏的,但是這王八蛋順便把自己也扯進來了,而且還不按套路走。

一邊怒罵著孟宏,王朗憤憤然收起對講機,沿著既定路線繼續前進。

跋涉了一個小時,王朗到達孟宏他們曾經呆過的地方。

但是這裡已經沒有一個人了,連一點人走過的痕跡都沒有,他們的素質還是很不錯的,知道在陌生的地方要隱藏自己的蹤跡。

但是…但是,你們藏起來了,讓我去哪裡找你們?這個時候王朗無限懷念起大白來,它的嗅覺比經過訓練的軍犬還要厲害一點,有他在自己身邊,一定可以找到那幾個傢伙的蹤跡,受傷的人肯定會有血跡留下來的,大白最擅長就是聞氣味了。

在沒有大白的日子裡,王朗只好親自勞動,他竭力尋找孟宏他們可能前往的方向,話說他到現在連任務是什麼都沒搞清楚,怎麼找啊?一群混蛋,真以為個哥樹林里長大的啊。

在原地搜刮了一會,王朗終於找到了一點有價值的東西,血跡,可能是那個受傷的人留下來的,也可能是其他。

血跡不多,而且只有孤零零的一點,這有可能是受傷的人只留了一點血,也有可能是其他血跡被清理乾淨了。

不過王朗更加傾向於後者,要僅僅受了一點傷,孟宏不至於走投無路,冒著被發現的危險用對講機盲目進行聯絡。

抬著一個受傷的人,隊伍必然行動緩慢,而且留下痕跡的可能性更大。

東南西北四個方向,再往西走就是邊界,出國到了越南,那裡可不是一個適合養傷的地方。

王朗本想按照反方向走,但是走沒兩步,直接轉身,一路向西。

隊伍中其他人的性格王朗不瞭解,但是孟宏和仲達他還是知道一點的,仲達那個死腦筋就不用說了,做事情死板,孟宏平時笑嘻嘻的,但在大事情上他可不會偷奸耍滑。

一路向西,任務為先。

之前王朗下來的的位置距離邊境就很近了,歪歪扭扭走著這許久,他終於看到了邊境,華夏邊境太大,雲南這邊又牽連著好幾個國家,所以偷渡不是很難,每年不知有多少人在這條線上來來回回,把華夏一些廢棄的電子用品還有過時的衣服偷渡過去。

下午正是人最疲勞的時候,眼看四周沒人,王朗如同一隻獵豹一般,飛快跑過去,只要越過邊境線,到了越南那邊就算安全了。

話說我一個堂堂的上校,為什麼要和偷渡犯似的偷偷摸摸?王朗在心裡腹誹,很不爽。

越過邊境線,這就算出國了,到了猴子的老家,越南。

王朗來這裡是有這優勢的,他會說越南話,而且說得還不錯,這都是猴子的功勞。

越南這邊很窮,很亂,尤其是靠近邊境這邊,幾乎家家戶戶都有槍支。

而且平時來來往往的人員很雜,毒梟,間諜,特工,傭兵,還有從內地過來尋刺激的富商,以及買賣東西的商人,總之是人蛇混雜,一不小心得罪一個人就有可能是大毒梟,分分鐘把你殺人滅口的那種。

饒是王朗,在這個地方也不敢大意,他對自己的武力值很是自信,但他怕被傭兵發現,他這張臉在傭兵聯盟還是有一點名氣的,尤其是在狼群覆滅,他繼任成為新的狼王之後。

瞅住機會,抓住一個人把他打暈,然後扒下衣服,換上,再拿點東西把臉色抹黑一點,一個新鮮出爐的越南小夥就誕生了。

王朗的個子不算很高,一米七五左右,但是越南人的身高平均在一米六四左右,所以王朗還是顯得有些鶴立雞群,不過好在這裡其他膚色的人種很多,他們到了這裡也會選擇當地人的打扮,王朗倒也不是很顯突兀。

穿上有些臭味的衣服,王朗吊兒郎當的走在大街上,但是眼角一直在周圍摸索,他在觀察周圍的情況。

神色淡然,但是身上總環繞著一股殺氣的是傭兵,發自內在的匪氣的,這是毒梟。

還有一臉好奇,四處觀望的,這是從內地過來傻了吧唧的探險者,以為這裡有好玩的,但只要到了這裡才知道,這裡不是探險者的天堂,而是所有人的地獄。

天快黑了,這裡的夜晚是很危險的,王朗顧不得找尋其他人,先給自己找一家小旅館住下再說。

旅店自然不是什麼好旅店,但是店家信誓旦旦的說可以保證每一位客人的安全,看來這是一位地頭蛇,王朗相信了他的鬼話,花了大價錢住了下來。

進入房間后王朗就後悔了,這是旅店?這他媽是豬圈。

但是現在後悔也晚了,瞥瞥後面小雜役鼓鼓的腰間,王朗確定他只要說出半句不開心的話,後面那哥們的槍就會頂到腦門上。

您還別不樂意,您掏的錢只能住這樣的房間。

送走瘟神一般的小雜役,王朗檢查了房間,確定沒有問題後,他簡單佈置了一個小警報裝置,躺在床上睡覺,跋涉了一整天,累都要累死了。

迷迷糊糊睡到半夜,王朗猛然坐起來,外面有動靜,小毛賊?還是其他什麼人?現在逃跑已經來不及了,王朗把匕首拿在手裡,臉貼著裡面假裝睡覺。

門鎖被人從外面搗鼓兩下就開了,隨後是有人躡手躡腳走進來的腳步聲,聽聲音人數不少,其中有兩個人的腳步聲很重,不知道是什麼情況。

王朗不敢亂動,輕輕打著鼾,耳朵仔細聽著動靜。

這夥人很謹慎,沒有全部過來,只有一個人悄悄靠近,王朗手機裡按著匕首,開始計算自己一會的動作,在一瞬間秒殺一個人是可以的,但其他人要是有槍支可就要麻煩一些了。

那人小心翼翼的靠近王朗,站在床邊有一小會,忽然他輕聲喊道:“王朗?”

是孟宏?王朗聽著聲音有點像他,但是不大確定,那人又喊了一聲:“王朗?”

王朗確定了,來人就是孟宏,他一下坐起來,藉著外面照進來的月光,果然是孟宏,王朗大喜,終於見到這混蛋了。

他不敢發出聲音,放下匕首,在他胸口輕輕一錘,孟宏也回了一拳,兩個人相視而笑。

“你們怎麼找到我的?”

王朗小聲問道。

“這個晚點再說,先把這兄弟安頓好.”

孟宏讓出身子,把後面的人露出來,仲達正和另外一個夥計抬著一個半死不活的人呢。

王朗立馬跳下床,把他扶到床上,只看了一眼他的傷口就知道,是槍傷,貫透過去的,但由於子彈比較大,而且位置很不好,靠近心臟,所以流血很多,包紮也是很簡單的,著小夥子已經失去神智了。

孟宏在房間裡翻箱倒櫃,找一些簡單的急救用品,但小旅店哪有這些東西。

王朗拉住孟宏,搖搖頭說:“不用找了,沒救了,失血過多,而且傷口已經發炎,以咱們現在的環境,根本救不了他.”

王朗經歷過無數場戰爭,對於戰友生死這類事情看得比較開,他接受了現實,但孟宏卻紅了眼睛。

“怎麼救不了?只是貫通傷.”

孟宏心急之下連最基本的常識都忘記了,雖然是貫通傷,但也要看打在什麼位置,用的是什麼槍。

很不巧,打這兄弟的槍手和槍都不一般。

這種事情就能讓孟宏自己反應過來,其他人勸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