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時分,天空下起了淅淅瀝瀝的小雨。
晨起,比昨日又清冷了幾分。
車子一路行駛,窗外的風景因為細雨,有些朦朧感。
“思南,其實媽今天讓你和清歡一起過來,除了意義上的聚餐之外,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洛氏集團的事情.”
說到底,葉思琴還是放不下洛氏集團,那麼大的產業,要是思南再不爭取,這麼耽擱下去,豈不就真的最後白白便宜給了宋家那些人?就算洛清慕她名義上要稱呼洛振承一聲哥哥,可兩個沒有絲毫血緣關係的人,終究還是外人。
洛老爺子離世前也說過,以後她孩子找到了,公司是一定要留給他的兒子,現在,宋煜哲那個洛氏控股人的位置坐的正舒服,你不主動提出把公司要回來,難道還期望他能主動還嗎?而且,自己之前跟他提過幾次,不也是毫無用處麼?他結婚了之後,可就沒怎麼來過洛家,這不明顯是在躲避嗎?葉思琴深吸口氣,她自認沒本事照顧好那麼大一個公司,可這些年,公司雖然是被宋家接手過去了,很累,但盈利不也同樣全被他們拿了嗎?洛家每年除了看過收益,有要過這些盈利當中的一分錢嗎?若不是因為那些錢,否則憑藉宋安桐當初一個月幾千元的工資,指望什麼在b市立足,更不可能成為上層社會的人物。
現在厲害了,也就忘了本心,可人啊,是不能太貪心的。
“思南,媽現在最大的心願就是這個了,所以你無論如何也要答應媽媽,把屬於我們洛家的,拿回來.”
“媽,這件事,你讓我好好想想.”
洛思南揉了揉眉心,心裡是有些不願意的,可對於葉思琴內心的期盼,一時間也找不到話語去拒絕。
原本他自己的公司就夠他忙的了,再加上一個洛氏,忙得過來嗎?他不會分身術,只有一個他,不能同時兼顧太多,他也想和清歡有更多的相處時間。
哪怕以後和她有了孩子,如果孩子不喜歡這些東西,他不會逼迫他,讓他去做。
而且無論洛氏集團亦或者亨南集團,都是重中之重,交給別人,也不會放心。
所以,還不如就留在宋家。
宋家那邊,洛清慕和宋安桐倒沒什麼,至於宋煜哲,幾次接觸下來,他大概也能夠摸得清楚他的性格,心懷不軌也好,怎樣都好,總之,只要你不去主動招惹他,他還是感激你的。
“思南,媽說的這些,你都明白嗎?”
葉思琴許久不聽他回答,最終把視線轉向了黎清歡,“清歡,你也幫忙勸勸思南。
怎麼說,洛氏集團它都是屬於洛家的,可不能落到外人手裡.”
她去勸?葉思琴未必也太高看自己了……還有,她和洛思南現在可謂是默契十足,難道看不出來他明顯對葉思琴的話題不感興趣嗎?黎清歡有些發愁地眉心微蹙,良久過去才抿著唇輕笑一聲,“媽,這件事上我發表不了意見,最重要的還是思南的看法,他想接手就接手,不想接手……媽你也就不要逼他了,最重要的是,我不想他太累了.”
“如果真的不想,就別再逼了.”
身後突然傳來一道聲音,很快吸引了三個人的視線,洛振承剛剛散完步回來,被傭人扶著坐到了沙發上,聲音略顯低沉地道,“他們小兩口,經歷那麼多坎坎坷坷在一起了,真的不容易,怎麼說都應該多給他們些單獨相處的時間。
至於洛氏,那麼多年都是宋家顧著,也早就已經習慣了,你這突然之間讓思南接手,會給他很多壓力,何況思南的興趣,也不是這個.”
“這怎麼能算是壓力呢?”
葉思琴很是不滿意洛振承的話,擰緊了眉心,“洛氏集團本來就是屬於我們洛家的,老爺子生前不是也說過這些話嗎?讓我們找到思南後,洛氏集團由他來接手。
好,像你說的那樣,思南對家族的產業並不會感興趣,可以後,他和清歡總會有孩子的吧?孩子可不一定沒有興趣……”“孩子是會有,當然,他如果對這方面有能力有興趣,我會竭盡全力去培養;但他如果不願意接手家族的事業,我更願意讓他以後去過自己選擇的人生。
接手洛家的事業,未必就是一種幸運。
人這一輩子,還是選擇自己喜歡的事情去做,比較好.”
洛思南打斷她的話,餘光看了一眼黎清歡,同時握住她的手,“我已經決定了,以後的人生,還是要多多陪在自己愛的人身邊,一輩子不長,餘生,我沒那多時間同時兼顧太多。
所以媽,這件事還是先任其自然發展,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吧.”
葉思琴抿了抿唇,還是鬆了口氣的,至少沒有完全否定,就是有可能說動他的。
陽光透過窗簾,金色的光線輕輕灑落在桌面,暖洋洋的感覺,睜開眼睛,瞬間湧現的失落充斥了他整個心房。
那些過往,竟然全都是一場註定抓不住的夢。
顧錦書扶住了自己的額頭,姿勢依舊是熟睡之前的姿勢,昨晚整理資料沒休息好,才致使他不過工作兩個小時就在不覺中睡著了。
無錯書吧再說剛醒來的人,總會覺得眼睛的位置莫名酸澀,電腦的光線亮的他半分也不適應,用力眨了好幾下眼睛,最終還是不得不把電腦合上。
夢裡,那個和他在一起的女人,是林梓瀟。
顧錦書有些恍惚,其實算來算去,他好像也已經忘了他和林梓瀟究竟相識有多長時間了,只知道從有記憶的那天起,身後就有著這樣一個她。
明明是女生,卻從來不留長髮,打扮的跟個假小子似的,但你說她性格獨特吧,在你面前卻又總能乖巧的跟個寵物貓似的,你再怎麼逗她,她都不會揚起鋒利地前爪給你看。
大概所有人小時候都是這樣,女生都向往著跟童話中的公主一樣,男生,則是希望自己能夠跟王子一樣。
而王子,就是用來配公主的。
人都偏愛美的事物,那時候的他只喜歡那些扎著公主頭,穿著公主裙,渾身上下散發著一種公主氣質的女生,自然也就看不到林梓瀟身上的優點所在,更是忽略了她每次出現在自己面前時,那笑容,到底有多美。
他還記得有天,那應該是在六年級的時候,林梓瀟那天是特意打扮過的,和他喜歡的女生形象一樣,甚至比他心目中的還要完美,一改往日的打扮著實驚豔了很多人,更驚豔到了他,但是一堂課過後,他又開始嫌棄她了。
漂亮的衣服和髮型被她弄的一團糟,顧錦書前前後後問了好幾個人才明白過來大致情況,活動課上跟人打架,原因還是自己。
她同班同學一個女生正小聲跟閨蜜盤算著快畢業了,該怎麼跟自己表白才能長長久久,被她路過不小心聽到了,記在心裡,什麼同學情誼她也不在乎了,上去就把人家揍了一頓……其實這倒也沒啥,畢竟她一直喜歡自己,聽到有人在密謀該怎麼跟他表白,一氣之下把人打了,也不是很難理解的事情。
然而重點不在這,重點在那個女生,他自己很喜歡。
標準的公主形象,渾身上下都是公主範。
尤其是林梓瀟還把打架的緣由一字未差地說給班主任聽,班主任聽後,狠狠地把他訓了一頓。
顧錦書的人生,從沒有一刻像那時候那麼憋屈。
他生氣了,毅然決然地跟她絕交。
可是顧家跟林家的關係,世代之交,他跟林梓瀟,又是同學校同年級的,不可能不見面。
於是,就那麼一來二回的視覺對視下,他們再次和好。
她又成了那個成天追在他身後“哥哥”“哥哥”來回喊的假小子了……顧錦書從那天起也發過誓,就算不喜歡,也要對她好一點。
因為他突然發現,其實沒有她在自己身後,挺不舒服的。
不舒服?顧錦書收回思緒,在心裡默默地呢喃這兩個字,一遍又一遍,何止是不舒服,明明就是難受的快要死了。
“顧醫生.”
身後響起一道柔柔的聲音,女護士走過來將檔案放到他桌上,“原來顧醫生你其實早就醒了啊……我剛剛還在門邊糾結半天到底要不要進來呢.”
“嗯.”
思想還是有些恍惚的,顧錦書頷首之後就坐在椅子上翻看檔案,“沒什麼事你就出去吧,看檔案,是需要安靜的.”
女護士有些怔愣,總覺得顧醫生很奇怪唉?說話的語氣那麼正兒八經,真的好反常。
另外今天他竟然還在辦公室裡睡著了……這可是頭一回。
依稀能感受到身後的人還是沒走,顧錦書不得已看向了她,擰起了眉心,“還有別的事?”
“有有有!”
女護士一個勁地點頭,終於點夠了,才把放在口袋裡的塑膠手環拿出來,“顧醫生,這個手環,是在你休息的時候一個女人送過來的,臨走前說是什麼物歸原主吧好像……不過,這個塑膠手環真的是顧醫生的嗎?會不會是來搭訕的?”
一個女式手環,還是塑膠的。
“她人呢?”
“都說了她是顧醫生還在休息過來的,現在肯定早走了.”
女護士眼睛眨了眨,忍不住就八卦了,“顧醫生確定不是搭訕的麼?”
“不是.”
顧錦書淡淡吐出兩字,接過手環,心底的位置,一陣海浪翻湧過後痛了起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