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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餘波未消

經過總知南行諸州學政事高辰鵬(正四品上)最終考察認定,南行諸州處置副使、知南衛府事國正峰(從三品上)親自批准,特許學習特別優異的五十名清貧學子入讀泉聯清正中學(南行諸州最高階別的兩所中學之一、另一所為泉聯南衛中學,都屬於泉聯十大公立中學之一,由泉聯教政大臣辦公室中等教育處直屬,南衛府協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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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經過教育和監察大臣辦公室聯合抽查,發現這“特優清貧學子”中有兩名學子是出身廩州腐敗官員家庭,雖然是末流小官(一個是正八品上的縣教育主理、一個是正九品下的府應急處置處辦事官)。

御前諫議官、監察南行諸州事 林與城(正四品上)就此事在御前諫議官員例會上提出要處理南行諸州兩名高階別官員。分別是總知南行諸州學政事高辰鵬(正四品上),南行諸州處置副使、知南衛府事國正峰(從三品上)。理由是他們在特許學子入學中,沒有細查其中問題,涉及到兩名官員家中子弟混入“特優清貧學子”名單之中。根據《泉皇教典》和《教政百事條規》等要求,朝廷從九品下及以上的正序官員子弟都不得參與“特優清貧學子”評選,官員子弟朝廷另有安置,可根據品級和優異與否入讀學校和出仕地方。並且這兩名官員均在廩州監察史專項行動中因涉腐問題被抓,經周邊人員舉報,查出此兩名官員違反朝廷規章,寄名他人家中並賄賂偽造成績以此謀取學額度,使家中學子評上名單。

林與城建議泉皇四世陛下給予這兩名高階官員處分。泉皇四世下旨令監察大臣會同政務處諸大臣研究上報處分意見。

這種事情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一般不會捅到泉皇四世那裡。但是,前些時日,中行諸州出現過類似問題,上州府一名正八品的官員就是透過賄賂和偽造相關文書將家中子弟以“特優清貧學子”的身份送入徐泉中學就讀(徐泉中學是泉聯十大公立中學之首)。恰好,泉皇四世親臨徐泉中學考問學子,問到該生時,其答非所問,學識淺陋,甚至不及一般學子。這讓泉皇四世甚為惱火,責成教政大臣嚴查出處。結果查出其中內情。因此,泉皇四世下旨處分了中行諸州處置使、源親王淺民(從一品下),總知中行諸州處學政事廖為奮(正四品上),知上州府學政事常廷存(從四品上),教政大臣辦公室中等教育處主任官高會城(從四品上),徐泉中學監督高澤方(正七品上)等官員。其中知上州府學政事常廷存(從四品上)被降三級轉授教政大臣辦公室從事(正五品上)。其餘人等,停俸半年到二年不等。為此,中行諸州處置使、源親王淺民(從一品下)在中行諸州展開學界肅風,處理了一批官員。這在朝臣之中引發一波議論,可以說是在短時間內熱度不不減。